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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事时,尽是冠冕堂皇的光鲜,一出事,便露了底。
谁也没有曾想,一家曾自诩为助力大同经济发展的民间社会组织,其背后,竟然会藏着不为人知的罪恶。
近日,大同市政府网上发布了大同市民政局一则列入异常名录公告。
公告显示,经调查,大同市内蒙古商会法人及部分核心成员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决定将大同市内蒙古商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违法犯罪绝非小事。
大同市民政局这则公告显示,大同市内蒙古商会不仅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可能面临被吊销执照的下场,商会的法人及其相关涉案人员也难逃应有制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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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开信息显示,成立于2013年的大同市内蒙古商会,是一家在大同市的内蒙古籍商人组成的社会团体。
其秉承“服务会员、回报社会”的宗旨,传承蒙商秉赋、汲取晋商精神,致力于为两地经济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该会现有会员三百余家,涵盖内蒙古籍在大同地区经商的各行各业,辐射范围颇广。
据该商会微信公众号记录,2024年10月30日,该商会举行第三届换届大会,戚某当选为会长,王某霞当选为监事长,胡某恺当选为执行会长,闫某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不过,在天眼查显示,该商会法定代表人为刑某飞。
值得注意的是,大同市内蒙古商会公众号的最新文章更新至今年5月13日后便戛然而止,其停更是否与此次违法犯罪曝光一事存在关联,暂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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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商会法人及部分核心成员存在涉嫌违法犯罪还未被曝光前,有不少官媒都曾报道过该商会的“光辉事迹”,如今这些报道仍能在网络上检索到。
一家曾广受媒体赞美的商会,谁曾想却是一个在暗地里行蝇营狗苟之事的社会组织机构,如今再看当初媒体那些看似正能量的宣传背后,就是一个令人哑然无语的笑话。
目前,关于该商会法人及部分核心成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具体细节,官方尚未进一步披露,但相信不久后真相便会水落石出。
都说诚信方能赢天下,现实中有很多人却以为自己财大气粗,就能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底线。殊不知,任何触碰法律红线、违背公序良俗的行径,终究逃不过正义的审判。
时间是最公正的炼金石,昨日还见其起高楼、宴宾朋,转眼间便楼塌人散,这正是对“德不配位,必有灾殃”的真实写照。
最后,我想说的是,明天便是第26个记者节,借此契机,笔者想对媒体的同行们说一句:
当为企业、部门充当宣传角色时,务必擦亮双眼、审慎求证,坚守客观真实的底线。
看人看事,贵在观其行而非听其言。
若只顾盲目鼓吹、沦为某些权贵的“吹鼓手”,最终只会落得翻车打脸、失信于众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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