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中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当结合行为时的各种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判断,也要参考行为前后的各种事实,合理运用推定的方法。
一是行为人的贷款理由是否正当和真实,如果行为人没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却编造虚假项目取得贷款,其贷款的理由不真实,则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是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所使用的手段。虽然不能认为只要是采用了期盼的手段获取贷款的,就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对于行为人的欺骗手段的考察,是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主要依据。
三是行为人贷款前的经济状况,是否具有归还能力,虽然经济状况不能直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但是可以作为参考因素。
四是行为人获得贷款后对于贷款的实际用途。如果行为人获取贷款后携款逃跑,或者肆意挥霍骗取的贷款,或者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贷款,或者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导致贷款资金脱离金融机构所得预期的经营状况,或者使用骗取的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隐匿销毁账目、或者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等,当然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如果行为人将获取的贷款用于购买发展生产的原材料等,一般可排除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使最后因经营不善出现不能到期归还贷款的情况,也不能按照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五是行为人到期是否归还贷款。对于行为人以欺诈手段取得贷款后到期主动还本付息的,当然不能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六是款项到期后的还款意愿。如果行为人贷款的目的是发展生产或者其他正当经营,在贷款之后,一旦行为人有了偿还能力就会积极想办法归还贷款,而如果行为人贷款的目的是诈骗而非法占有,就会采取各种拖延、搪塞的理由。
总之,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仅凭被告人供述,也应当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贷款诈骗罪处罚,还应当考虑行为人未按时还款,是否提供了真实有效担保,是否有部分还款行为,贷款款项是否用于合法经营,是否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还款,是否创造了还款条件等因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