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华区公租房它来啦!
本批次共推出41个项目1938套房源
今日开始配租!
并且可以按照原政策执行!
符合条件的龙华区在册轮候人
千万别错过!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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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1938套公租房
今日开始配租!
⭕申请时间:2025年11月7日9:00至2025年11月18日18:00
⭕配租对象:2025年11月6日18:00属龙华区户籍且为龙华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
⭕供应项目:本批次公租房供应项目有龙胜尚府、尚云花园、云珑府、壹城时尚花园等共41个项目1938套住房,具体配租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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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仅为配图)
信息来源: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content/post_12478584.html
Part 1
配租房源概况:谁能配租?
需不需要提交经济状况核对?
配租房源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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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观看)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各项目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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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
2025年11月6日18:00前(含当日),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哪些轮候人需要提交经济状况核对
⭕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提交轮候申请的:
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352 号令)执行(新政策);
须持有2025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023年8月1日之前提交轮候申请的:
1️⃣在2025年4月18日至本次认租前,已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并获受理的,按新政策执行,后续签约、续签也按该政策执行(所以需要提交、出具并符合限额标准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在2025年4月18日至本次认租前,未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并获受理的,按原政策执行(也就是不用提交和出具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总结
在2023年8月1日前入库且在2025年4月18日后没提交过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可以按照原政策执行,不用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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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Part 2
能申请到哪些房源?怎么看房
✅选房规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
⭕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的三房房源;
⭕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
✅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40㎡户型的房源;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55㎡户型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户型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意:
1.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如有剩余三房房源则面向四人家庭配租;
2.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面向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看房方式
本次配租房源项目中,龙胜尚府、尚云花园、壹城时尚花园3个项目不安排现场看房,认租家庭可通过VR方式查看户型、公共设施配套等信息,具体链接如下:
1️⃣龙胜尚府项目
链接:https://www.dxvrz.cn/lssf1
2️⃣尚云花园项目
链接:https://www.dxvrz.cn/hrysy1
3️⃣壹城时尚花园项目
链接:https://www.dxvrz.cn/yczx5
其余项目安排预约现场看样板房,具体安排如下:
⭕看房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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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家庭人数越多,能选的房源类型更多,竞争压力更低一些,二房竞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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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501390515(仅为配图)
Part 3
龙岗区公租房申请入口
✅网上申请时间
2025年11月7日9:00至2025年11月18日18:00,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住房。
✅申请入口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区在册轮候家庭,适用电脑复制下方网址链接,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网址:
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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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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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经济状况核对已转为常态化受理,在册轮候家庭日常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网址:
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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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后,申请人和成年共同申请人必须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到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提交相关资料,并现场签署《承诺和授权书》和《关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
注意:
1.核对结果不符合限额标准的在册轮候人须退出轮候册;
2.如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3.若复核结果报告未能在选房通告发布前出具,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经济状况核对标准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详细信息可观看:
⭕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本次配租房源能否落户或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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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编辑:原野(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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