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10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下称“国能宁夏煤业金家渠煤矿”)收到罚单,其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机关为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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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急﹞煤安罚﹝2025﹞27号内容显示,国能宁夏煤业金家渠煤矿的违法事实是:在调取监控视频中,发现8月1日18时17分至40分、8月4日9时19分至15时、8月5日11时29分至8月6日00时13分、8月6日15时17分至27分共出现了4次遮挡摄像头的行为。
对此,吴忠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适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矿安〔2024〕69号)第二编细则第七十七条的具体标准,决定对国能宁夏煤业金家渠煤矿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国能宁夏煤业官网介绍,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合资合作组建的大型综合国有能源企业。截至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223亿元。公司主营煤炭和煤制油化工,经营范围涉及煤炭洗选、机械加工制造与维修、新能源、能源工程建设、现代物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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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成立于2019年,负责人胡文博,其母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是建新,注册资本2111146.64万元人民币,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大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持股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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