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修一新的乡镇公路,刚通车路面就坏了!据澎湃新闻11月5日报道,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林川乡居民张先生反映,从该县县城威远镇至林川乡唐日台村的乡镇公路完工后,刚通车路面就出现多处塌方、坑洼、翻浆的情况。11月6日互助县通报称,对媒体报道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连夜对涉及的道路坑洼等问题进行核查、安排部署,对相关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高度重视”“工作专班”“连夜”……公众对此类通报措辞早已脱敏,只是想问一句,为何没有解决在媒体报道前?公路刚通车就出问题,工程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出了问题一直整改,相关部门有没有担当尽责?对于当地而言,要彻底修好路上的“病”,得把思想上的“病”先除根。
这件事让人痛心的不只是群众期盼落空,还有工程款的浪费。公开资料显示,互助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以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目标,全力推进丹高、威林、威边等4条农村公路进行巩固提升改造,总投资12290.3万元,惠及沿线12.1万群众。讽刺的是,修这4条公路是因为公路存在不同程度的沉降、车辙、坑槽、翻浆等问题,修筑后一些公路仍出现多处坑洼、翻浆、塌方等情况,那花钱修路的意义何在?
新公路刚通车就出问题,显然对工程质量的验收环节是失守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根据当地对外口径,这些通车道路还未交工验收。既然已经通车,则意味着道路在合同上是合格的。可如此明显的质量问题,施工、设计和监理部门是如何认定可以通车的?当地政府既然成立了工作专班,不妨在商讨治路办法的同时,倒查整个施工阶段的验收手续,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勾连。
更让群众失望的是,当地交通局对道路问题的整改一直推进不力。2024年多次以会议、文件、电话、约谈、发送律师函等形式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但始终未能解决。今年6、7、8三个月,又分别下达整改通知、协调施工方整改,甚至找到施工方的上级,对方“承诺于10月1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遗憾的是,整改问题依然存在。工作做了很多,但效果不见起色,这中间有没有思想懈怠,有没有担当作为,有没有解决问题的突破性思维,都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现实是,政府一直在努力解决问题,群众仍旧在坑洼的路上颠簸。当努力和窘况同框,流失的何止是百姓的信任,更是政府的公信力。民心等不起,也伤不起,不要等到成立专班才解决问题,只有真正担当作为,才能找到破题之道。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来源:大众·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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