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6日讯 近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集中公布一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家企业因各类环保违法行为被依法惩处,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等多个领域,最高罚款达32.5万元。
山东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侯树林,91370523MA7N5E0KX9) 因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以16.125万元罚款(东环罚〔2025〕广14号)。经查,该企业焦化及制氢转化炉排气筒虚假上报停产,停产后仍有运行痕迹,氮氧化物最高超标2.19倍。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处罚。
广饶县旭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魏国祥,91370523MA3D2LD21Y) 两度违法受罚:一是氮氧化物超总量排放38.2倍,罚32.5万元(东环罚〔2025〕广15号,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二是污泥未按要求存于暂存库,罚32.5万元(东环罚〔2025〕广19号,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东营市搏新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刘丽丽,91370523MADXLUAR1T)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经营,被罚2.9万元(东环罚〔2025〕广16号,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东营市安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李兰花,9137052305790828XW) 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排放口检测项目缺失,罚2.675万元(东环罚〔2025〕广17号,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广饶县恒基建材有限公司(延晓荣,91370523MA7LJUXJXA) 44.9093㎡砂石料未覆盖致扬尘污染,罚1万元(东环罚〔2025〕广18号,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雄鹰橡胶科技(东营)有限公司(钱忠堂,91370523MA946XYH59) 法人变更后未按时变更辐射许可证,被予以警告(东环罚〔2025〕广20号,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三条)。
东营瑞鼎工贸有限公司(甄金菊,91370523695407754L) 未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且现场无法提供,罚16.75万元(东环罚〔2025〕广21号,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环保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筑牢区域生态环境防线。上述案件处罚信息均已依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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