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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自2018年起持续深化“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放心消费建设,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深入开展2025年放心消费培育建设工作,近期将推出“放心消费知识小课堂”系列栏目。课堂聚焦“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明确主体责任与合规标准,助力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与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共同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擦亮“在合肥 合我意”放心消费名片。
本期,我们结合法规与真实案例,为各位经营者送上一份规范标价的实用指南。
01
明码标价与价格欺诈:皆有法“管”,不可逾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明码标价的“根本大法”,其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在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方面做了细化规定。
02
真实案例:餐具纸巾竟也存在“隐形收费”?
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店未对展架销售的“发酵酸奶”“雪碧”等饮品做价格标示,未公示消毒餐具及纸巾的收费标准与免费餐具选项。该行为属于“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 1500元罚款。
03
三、高发风险点与合规指南
(一)风险点一:低标价高结算,“价”上做文章
这是价格欺诈“重灾区”,主要表现为以低价诱骗消费者,再以高价结算。
合规指南
严格规范标价:商品标识价格必须与结算价格完全一致。
建立核验机制:价格调整时,及时核验收费系统是否与现场标识价格一致。
规范促销开展:开展促销活动,必须明确促销时限,并保证在此时限内价格真实有效。
(二)风险点二:标价要素不全,“码”上打折扣
信息不全、货签不对位、多渠道不同价,极易引发消费纠纷。
合规指南
要素齐全:销售商品必须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必须标示服务项目、内容、价格/计价方法。
线上线下统一:网店须与实体店核心信息一致,附加费用(如运费)须在消费者提交订单前清晰提示。
位置醒目,及时更新:价签必须与商品一一对应,放置于醒目位置。价格变动时应立即同步更新所有渠道。
(三)风险点三:费用告知不清,“码”外有陷阱
茶位费、服务费、包厢费等额外费用,若未事先告知,是投诉的“高压线”。
合规指南
事前全面告知:所有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必须在消费开始前通过菜单、店堂告示、服务员口头告知等方式明确告知。
杜绝强制捆绑:不得将未标明的费用强制计入账单,应为消费者提供可选择的空间。
诚信标价,就是最好的营销。让我们共同努力,将“价格放心”打造为企业最闪亮的信誉品牌!
END 感谢关注合肥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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