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湾“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在7月26日全台“大罢免”投票日时,在离开圈票处后,被媒体拍下两度亮出选票的画面。虽然赵少康事后回应,是一时失误,并说:“谁知道媒体拿长镜头定格拍呢?只是表示有投票而已”。台北地检署调查认定,赵少康故意亮票,出示自己的投票内容,事后卸词推托,态度显不足取,6日依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起诉,并请法院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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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北地检署调查,赵少康在投票日上午到台北市大安区投票所,领取罢免票并圈选完定后,在步出圈票处朝投票区前进之际,选务人员提醒要把选票折好,赵少康却将选票平举胸前,而且把圈选栏朝向外侧,让媒体记者拍摄后才从胸前放下。选务主任再次提醒不能亮票,这时走到票区的赵少康再次用左手拿着选票朝向媒体。
赵少康事后在媒体群组解释,不小心把选票的背面当成正面展示了,其实自己不赞成罢免的立场外界都清楚,“一时失误,不小心露出正面,这是错误示范。”检察官9月传唤赵少康出庭说明时,赵少康再次称,那是展示,哪有亮?谁知道媒体拿长镜头定格拍呢?只是表示有投票而已。
检察官认为,赵少康身为知名公众人物,曾多次参与重要公职人员选举或亲自担任候选人,对不得亮票的规定应该知之甚详,却刻意违反“法律”规定。事后又推托,称并非故意,企图轻描淡写一语带过,态度显不足取,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据悉,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投票人圈定后,不得将圈定内容出示他人,违反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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