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家属面色苍白地冲进律所,哽咽着问“亲人被带走了,我该怎么办”时,我都深知——刑拘初期的黄金48小时,直接决定案件走向。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的李肖峰李肖峰律师,主攻方向行政诉讼与刑事案件。今天咱们来聊一聊家人被刑事拘留以后,家属需知晓的救命三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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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冷静核实信息,粉碎谣言陷阱
家属常因慌乱掉进“捞人骗局”。请牢记:《刑事诉讼法》第85条强制规定,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办案机关必须书面通知家属罪名、羁押地点。若超时未收到通知,立刻拨打办案机关电话核实!我曾遇家属因轻信“内部关系”被骗百万,最后发现亲人仅涉嫌普通经济纠纷。定位办案单位、涉案罪名、看守所地址,是法律行动的根基
第二步:火速委托专业律师,抢占“黄金救援期”
很多家属抱怨“请了律师没动静”,实则是错过最佳介入时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拘留阶段只有律师有权会见当事人。我团队常在黄金期完成三件要事:
紧急会见:72小时内面见当事人,告知沉默权等核心权利,避免恐慌性供述;
火线取保:依《刑诉法》第88条,拘留后7日内是取保成功率最高的窗口期(实务数据显示较后期高40%)。去年某高管案中,我们通过提交无犯罪记录和工资流水,3天即获准取保;
狙击违法取证:曾现场发现警方未同步录音录像,通过申诉成功排除非法口供。
第三步:家属配合有边界,生活关怀需智慧
证据提交慎之又慎:律师未审核前,切勿向办案机关提交聊天记录等材料,避免反成指控依据;
物资准备暗藏玄机:送看守所的衣物必须拆除拉链、金属扣(多数监所明令禁止),现金每次限存500元;
严守三不铁律不联系证人、不销毁证据、不在网络发声,否则可能涉嫌妨害侦查!
曾有当事人家属在拘留当天深夜颤抖着问我:“现在做什么能救他?”我的答案始终如一:立刻行动,拒绝拖延!用专业力量撕开黑暗,比哭等“奇迹”更实际。程序正义不是空谈——它始于刑拘通知书送达的24小时,成于家属冷静握住法律绳索的决断。
北京来硕律所李肖峰律师团队特别提示本文所述操作均需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律师会见权)、第85条(拘留告知义务)、第88条(批捕时限)等规定执行,个案需结合具体案情制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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