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任务时,查处一起轻型货车(俗称“皮卡车”)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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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早上6时18分许,舞阳大队民警巡逻至黄十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DF00**的皮卡车正沿路行驶,其敞开的后车厢内景象令人心惊:几名务工人员与大量树苗、农具混杂在一起,或站或坐,毫无安全防护措施,仅能用手紧紧抓住摇晃的车栏,随时有被甩出车外的风险,情况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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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通过喊话器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清点,该车后车厢内违法搭载了5名务工人员。据驾驶员夏某某陈述,他们正准备前往孟寨镇植树干活,为图“方便”和“省事”,便抱着“路途不远”“开慢点就没事”的侥幸心理,让所有工人连同树苗一起挤上了车。
民警对驾驶员夏某某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货车车厢载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车辆出现紧急刹车、侧翻或遭遇追尾等情况,后果不堪设想。通过民警的普法教育,夏某某及工人们均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风险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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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夏某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运,确保人员由其他车辆运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 货车、农用车等车辆的车厢是用于装载货物的,设计和结构上不具备载客条件,其安全防护措施几乎为零,在车速过快、紧急制动等情况下,极易造成车厢内人员伤亡。请广大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货车车厢载人、客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务工人员也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拒绝乘坐货车、超员车出行,切莫因一时便利而将生命置于危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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