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买房?这是什么神仙操作?!”
某地,一位癌症晚期的女子,担心自己去世后丈夫会再娶,竟然想出了一个“绝招”——以1000元的象征性价格,把价值数百万的房产全部“卖”给了儿子!
本以为这样就能保住财产,没想到自己去世后,丈夫真的被儿子赶出了家门!
可最终的结局,却让所有人都没想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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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去年春天,45岁的李女士被确诊为胰腺癌晚期,医生说最多还有半年时间。
听到这个噩耗,李女士瞬间瘫坐在椅子上,脑子里一片空白。
冷静下来后,她开始思考一个问题:自己走了以后,丈夫会不会再娶?
李女士和丈夫王先生结婚20年,感情一直很好,但她心里总有个疙瘩——万一丈夫再婚,她辛苦半辈子积攒的财产,岂不是要便宜了别人?
他们名下有一套价值400多万的房产,还有一些存款,这些都是李女士最放心不下的。
李女士顿时想到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把房产转给儿子!
可是直接过户需要缴纳高额税费,李女士灵机一动:“我可以用买卖的形式啊!象征性地收1000块钱,这样既合法又省钱!”
说干就干,李女士瞒着丈夫,悄悄找到儿子小王商量这件事。
25岁的小王听了母亲的想法,当即表示支持:“妈,您放心,我绝对不会让爸爸吃亏的!”
于是,母子俩偷偷去了房产交易中心,以1000元的价格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
在李女士看来,这简直是完美的安排:房子给了儿子,丈夫将来再娶也不怕财产被分走,而且儿子是自己的骨肉,肯定会照顾父亲的。
李女士万万没想到,这个“完美计划”竟然成了一场噩梦的开始……
三个月后,李女士病情急转直下,在医院里度过了最后的时光。
王先生悲痛万分,可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
办完妻子的丧事,王先生回到家,儿子小王却冷冷地对他说:“爸,这房子现在是我的了,你得搬出去!”
王先生瞬间瞪大眼睛:“什么?!你说什么?!这房子怎么变成你的了?!”
小王拿出房产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他的名字:“妈妈生前把房子卖给我了,1000块钱买的,合法合规!”
王先生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你妈什么时候卖给你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小王语气越来越冷,“反正现在房子是我的,你要么交房租住,要么就搬出去!”
王先生当场崩溃了:“我是你爸啊!你妈刚走,你就这样对我?!”
小王却丝毫不为所动:“房子是我花钱买的,我有权决定谁住谁不住!”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这儿子也太狠了吧,亲爸都赶?!”
“1000块买400万的房子,这不是明摆着的假买卖吗?”
“妻子的良苦用心,儿子的绝情寡义,太讽刺了!”
王先生实在没办法,只能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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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以1000元价格转让400万房产,这种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这么看:
虽然法律并不禁止低价转让财产,但本案中的“买卖”明显存在问题:
1000元购买400万房产,价格明显不合理,远低于市场价值。这种“象征性”的价格,很难认定为真正的买卖行为。
李女士的真实意图并非出售房产,而是为了规避可能的财产分割风险。这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披着买卖的外衣。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更重要的是,李女士在订立合同时隐瞒了丈夫,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律师分析:
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无权单方面处置。即使是“买卖”形式,也需要征得丈夫同意。
最终结果:
在律师的帮助下,王先生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确认这份“买卖合同”无效。
经过调查和协调,最终认定李女士与儿子之间的买卖合同因违反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原则而无效,房产应当恢复到李女士生前的状态。
小王败诉,房产重新回到王先生名下。
而小王也因此与父亲的关系彻底恶化,父子俩从此形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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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1000元买房,400万的教训!
李女士的“良苦用心”最终害了自己的儿子,也伤了丈夫的心。
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本是违法行为,但谁会想到一个母亲为了“保护”家产,竟然会走上这条弯路?
有网友热议:“这妈妈想多了,防老公防成这样,最后害的还是自己家人!”
也有网友表示:“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没有信任的婚姻,再多的防范都没用!”
更让人痛心的是,儿子的表现完全辜负了母亲的期望。李女士本想通过这种方式保护儿子,没想到儿子却因此变得贪婪无情,连亲生父亲都容不下。
从法律角度看,这个案例给我们几个重要启示:
1.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转让无效;
2.低价转让房产可能涉嫌虚假交易,存在法律风险;
3.家庭财产规划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比如遗嘱、家庭信托等方式;
4.夫妻之间应当坦诚相待,用猜疑和防范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本是夫妻一体,共同奋斗的财产,但谁会想到最后却成了家庭分裂的导火索?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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