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公示,拟对福州新茂置业有限公司滨海未来城二区规划条件变更地价款变化有关情况,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公示时间至2025年11月5日。
根据公示内容,滨海未来城二区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总用地面积410711㎡(计616.07亩),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15083.9㎡(计172.63亩),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5267.6㎡(计52.90亩),建设用地面积260359.5㎡(计390.54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公园绿地、住宅用地、幼儿园用地。
2020年3月7日,福州兴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福州新茂置业有限公司)以33.05亿元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地块A中商务部分计容建筑面积60000㎡应由竞得人自持,其中不少于34000㎡且不超过37000㎡计容建筑面积可单独办理产权证”。
根据《关于同意滨海未来城二区规划条件变更的复函》,同意A地块中“商业用地(B11、B13,含主体建筑顶层观光用房)、商务办公用地(B2)”增加旅馆用地(B14)为“商业用地(B11、B13、B14,含主体建筑顶层观光用房)、商务办公用地(B2)”。即地块A中部分商务办公用地(B2,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4000㎡且不超过37000㎡)的规划用途变更为旅馆用地(B14)。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经专业评估,集体研究后决定,本次地块规划条件变更不予退还差价,不予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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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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