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升达林业(002259)公告披露,与诺安基金全资子公司——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诺安资管”,原告)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纠纷,一审已由成渝金融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公告指出,该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据悉,2019年,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向升达林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升达林业存在违法事实。随后,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其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起诉升达林业并要求赔偿。
据公告,去年9月,诺安资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对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投资差额、佣金及税费损失共计约6592万元(暂定),并要求相关保荐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5年10月31日,成渝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诉讼及保全费用由原告承担。
资料显示,诺安资管是诺安基金在“非公募资产管理”领域的核心载体,主要负责专户、定向增发、集合资管计划等业务。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以清洁能源为主营业务,积极向清洁能源转型,快速推进LNG工厂、LNG加气站和城镇燃气等项目建设。
业绩方面,年报显示,2022年至2024年升达林业营业收入分别为18.48亿元、7.78亿元、7.3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63亿元、-0.01亿元、0.12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17亿元,同比增长40.65%;归母净利润为1959.01万元,同比增长196.44%。
尽管诺安资产一案暂告段落,升达林业仍面临大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今年5月,升达林业在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中介绍,截至2024年末,公司针对证券虚假陈述计提预计负债4543.30万元。
根据升达林业2025年三季度报,截至报告披露日, 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71宗(3宗已撤诉),涉及诉讼金额总计1.79亿元。其中195 宗案件已二审审结;剩余173宗案件均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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