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不让订外卖能理解,可放学出了校门买根淀粉肠,犯得着拔钥匙吗?
11月1日大同四中校门口,这幕让网友看完直冒火——女生刚付完钱,钥匙就被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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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放学,女生骑着电动车到学校门口小吃摊。停下车没拔钥匙,转身买淀粉肠。刚扫完码抬头,就看见一名穿反光背心的学校工作人员站在电动车旁,手里拿着她的钥匙串。
女生赶紧跑过去:“叔叔,那是我的钥匙!”工作人员把钥匙攥得紧紧的,说:“谁让你买路边摊的?”女生急得快哭了:“这是我家门钥匙,我要回家!”工作人员甩了句“看我给不给你”,就往学校里走。女生跟在后面追,一边喊“还给我”,声音里带着哭腔。最后在学校门口,工作人员批评了她十分钟,才把钥匙扔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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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被路人拍下来传到网上,很快上了热搜。有网友放大视频看,校门口还站着一位穿保安制服的大叔,全程没说话,像是在看着这一幕。
11月2日,有媒体联系大同四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说:“网络上的视频有夸大成分,我们是在进行正常的管理。”他解释,学校附近的流动商贩没有营业执照,食品卫生没保证,怕学生吃坏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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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网友不买账,有人留言:“要管就管商贩,抢学生钥匙算什么?”还有人说:“放学了就是校外,学校凭什么管?”更有法律博主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工作人员未经允许拿走女生的钥匙,已经侵犯了她的财产权,如果女生因为没钥匙回不了家,或者钥匙丢了,工作人员得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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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想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毕竟路边摊的食品确实可能存在卫生问题。可管理的方式错了——不是把矛头指向学生,而是应该联系城管部门,清理学校周边的流动商贩,或者在学校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学生自己意识到路边摊的危害。
工作人员的行为,不仅没解决问题,反而让学生觉得被欺负了。女生本来只是想买根淀粉肠解解馋,结果被吓得快哭了,这种委屈可能会记很久,甚至对学校产生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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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奇怪了,有哪个校规规定学生放学了,在校外吃什么还得听学校的?拔钥匙也解决不了问题啊。”这话让很多人共鸣,评论区里全是“太过分了”“管得太宽了”的留言。
事件发酵后,大同四中发布了声明,说已经成立工作专班,会全面调查核实。可网友的疑问还没消——学校管理的边界到底在哪?学生的个人权益要不要尊重?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不是越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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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学校想管食品安全是好事,但得找对方法。比如联系城管清理商贩,或者给学生发食品安全手册,而不是去抢学生的钥匙。学生都这么大了,有自己的判断力,一根淀粉肠不至于出大事,可被拔钥匙的委屈,可能会让她再也不敢买路边摊,甚至对学校有意见。希望学校能好好调查,给女生一个道歉,也调整调整管理方式——温柔的提醒,比强硬的抢夺管用多了。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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