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有新规?面对激增人数,有关部门出手,全面解读来了
民政局离婚登记处的长椅上,小李和妻子刚填完申请就被工作人员拦下:“先拿好回执单,30天后再来领离婚证,这期间想撤申请随时来。”小李一脸懵:“去年我哥离婚还没这规矩,咋又变了?”其实不光他糊涂,不少人最近都被“离婚新规”的消息绕晕了。民政部发布的权威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办理离婚手续353.9万对,2025年上半年更是同比增加5.7万对。眼看离婚人数呈增长态势,相关部门对离婚政策做了细化调整,所有规则都有明确官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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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规核心:冷静期再细化,不是所有离婚都要“等”
一提到离婚新规,大伙最先问的就是“冷静期是不是更严了”。答案是“有细化,但没加码”,国家法律和部门文件早已明确规则。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确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需设置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双方需在30天内共同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撤回。
为进一步优化流程,2024年8月民政部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撤回程序做了便民调整:撤回离婚申请无需携带回执单原件,提交书面说明即可,婚姻登记机关需当场终止离婚登记流程,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这里必须划重点: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若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无需经过冷静期。民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89.1万对离婚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完成,占全年离婚总数的近25%,均未适用冷静期制度。
二、避坑必看:3个常见“离婚误区”,官方文件明确辟谣
很多人离婚时产生纠纷,并非感情问题未厘清,而是被不实信息误导。这3个高频误区,权威法律和司法解释早已给出明确答案。
第一个误区:“分居满几年就能自动离婚”。《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存在“自动离婚”情形。即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提到“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需满足“首次起诉未判离后再分居一年”的前提,而非单纯分居即可离婚。
第二个误区:“没领证但同居有孩子,需办离婚手续”。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明确: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即便双方育有子女,分手时仅需协商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无需办理离婚登记;若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可参考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按出资贡献比例分割,一方承担更多抚养子女义务的,可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
第三个误区:“假离婚能躲债,事后可反悔”。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当事人已办理离婚登记后,以“假离婚”为由请求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能举证证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为规避债务、转移财产而签订,可请求法院撤销该条款并重新分割财产,这也意味着“假离婚”存在极高法律风险,切勿尝试。
三、财产与子女:官方划定“分割红线”,有明确判定标准
离婚纠纷中,房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最易产生争议的环节。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已对相关判定标准做出细化规定,不再依赖“协商博弈”。
先说房产分割。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2024年最高法上述征求意见稿: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未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房产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需对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给予适当补偿;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的,按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同时优先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的权益。例如,男方父母婚后全款购房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所有权归男方,但需按照房屋市场价值,结合婚姻存续年限、女方家务劳动贡献等因素,给予女方合理补偿。
再看子女抚养权。2024年最高法《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即便经济条件更优,人民法院也应优先将子女抚养权判给另一方;若一方存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另一方可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民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儿童福利事业支出120.4亿元,专项用于保障离婚家庭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等权益。
四、实用指南:离婚登记流程+材料,民政部官方明确要求
想顺利办理离婚手续,需严格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流程准备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错误耽误时间。调整后的协议离婚登记流程共5步,每一步都有明确要求: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核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条件的当场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三步“冷静期”:自收到回执单次日起计算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单方面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第四步“审查”: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夫妻双方需共同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查离婚协议内容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损害子女权益、规避债务等情形。
第五步“发证”: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核发离婚证;若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未共同到场领取,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
若需提前确认材料要求,可通过“民政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官方电话,直接咨询核实,避免轻信非官方信息。
说到底,离婚相关政策的细化调整,并非“限制离婚”,而是为了规范流程、减少冲动离婚,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民政事业支出达5423.9亿元,其中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完善婚姻登记服务、化解离婚纠纷。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提前摸清官方政策和流程,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让离婚过程更顺畅、权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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