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在未管所遭殴打致死案一审宣判:同监区3名罪犯获刑,最高被判死缓。五月入高墙,七月魂归天,谁把这天真少年逼死?
二零二四年,火烧火燎的七月天,湖北高高的围墙里,一个名叫刘某某的少年,他才刚刚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谁能想到,他的人生路,就在冰冷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内,忽然,就走到了尽头。孩子不过是五月才踏入铁门,他只读了两个月的入监学习,两个月,他日日夜夜盼着,盼着七月底,探视的高墙能打开一道缝,让他再看一眼家人。谁知,残酷的命运,只给了他四天,整整四天,七月十九日,他刚被分到新监区,才喘了口气,无情的灾祸,就迎面砸来,他连等一个拥抱的机会都没得到。
小小监区,简直就是个无法无天的小朝廷,里头蹲着三个年长的大哥,三个恶毒的活阎王,他们分别是阮某、夏某某和杨某某。阮某,更是当上了监室长,值班长,还是监督岗,一个人,霸占了三份权,他手握大权,夏某某则管着学习组,杨某某只是个老组员,三个人,一层压着一层,他们不是来受刑的,他们是来当土皇帝的。从七月十九日黑色的一天开始,到二十二日,短短的四天,简直就是刘某某的人间地狱,他们打着一个冠冕堂皇的旗号,说是要“培训管理”新人,培训,不过是恶人发泄的遮羞布,他们每天,每天对着单薄的少年,多次,无数次,进行惨无人道的殴打,进行让人肝肠寸断的体罚。他们找的理由,简直比绣花针还细,说内务卫生没弄干净,说站队动作不对,不标准,说他不配合,不配合冰冷的暴力,每一条理由,都像一把刀,插进孩子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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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用沙包大的拳头,用穿了鞋的脚,对着他脆弱的后脑,对着他单薄的身体,一拳一脚,狠狠地砸,狠狠地踢,往死里打,他们更狠毒,连活人最基本的需求都要剥夺,限制他喝水,不准他多上厕所,这是想渴死他,想憋死他,他们是人吗,不是。冰冷的监控录像,它全都录下来,一帧一帧,铁证如山,录下了世间最无情,最卑劣的恶行。
终于,到了七月二十二日,孩子再也撑不住,下午六点左右,就在监区寝室里,他像一棵被狂风暴雨折断的幼苗,忽然就倒下去,晕死过去。同监室的大哥们,他们扶他,把他架到外面大厅,让他坐上小小一个木板凳,想让他缓一缓,可冰冷的点名声一响,他强撑着站起来,想回应,可他脆弱的身体,破碎的心脏,再也无力支撑,他第二次,重重地倒下去,砸在地板上,砸碎了所有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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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把他送去了医院,紧急抢救,所有的灯都亮,可孩子的生命之火,已经熄灭,因为伤势太重,重到神仙也救不活,他在第二天凌晨,永远地闭上了眼。法医的鉴定书,像一张催命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他不是病死,他是被打死,死因是闭合性胸部损伤,生生打断了他的呼吸,打垮了他的循环,是心脏和肺挫伤,心被打碎,肺被打烂,他走得有多疼,多委屈。
一查,才发现三个恶人,他们不只对刘某某一个人下手,他们用同样残忍的手段,欺凌过同监区整整另外十个服刑人员,他们是惯犯,是监区里的毒瘤。武汉市城郊地区的检察院大哥,他们介入,他们调取监控,翻看医疗记录,找证人作证,铁证如山,分明就是一起非正常死亡,不是意外,是谋杀。监管的民警,他们也逃不掉,因为涉嫌滥用职权,也跟着被刑事立案调查,高墙里的事,烂透。
案子移交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法院开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的地方,审理这桩天理难容的血案。三个被告,他们都认罪,认罚,可阮某,他还在庭上为自己开脱,他喊冤,说民警不应该把管理的权力,交给他们这些囚犯。他只怪制度,不怪自己,真是恶人先告状,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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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大哥,他们审理后认为,三个恶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还破坏了冰冷的监管秩序罪,他们是共同犯罪,都是积极主动的,根本不配分什么主犯从犯,可硬要比个大小,阮某,他作用最大,最毒,夏某某排在第二,杨某某,他作用最小。
到了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日,一审判决,判决书,比铁还重,阮某,他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夏某某,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杨某某,判有期徒刑十六年,三个恶人,终于得到了报应,他们哭得肝肠寸断。可条鲜活的生命,值多少钱,法院判他们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四万四千九百三十二元,四万多块钱,一个十六岁孩子的命,只值四万四,不过是一笔烂账。现在,还没听到他们上诉的消息,他们还有脸上诉吗。
可怜的被害人刘某某,他的人生本就是一本悲惨的书,家庭早就经历变故,父母离异,他的父亲,还患病失明,他的人生,一开始就输。他进了高墙,原本是想浴火重生,想在服刑结束后,重新开始,用双手,去支撑摇摇欲坠的家,可现在,一切都成空,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冰冷的十六岁,希望,碎成了一地尘埃,再也拼不回去。
人间最难,是高墙隔不断绝望,希望最薄,是稚子在暗室无声倒下。
为什么?
那道高墙,锁住了那囚犯的身体,却锁不住人性的恶毒。
怎么办?
我们必须看清,那最弱小的生命,不能被制度的冰冷遗忘。
否则,
冰冷的四万块钱,永远都买不回,一个十六岁孩子,那曾经的笑声。
世间所有的悲剧,都是被那无视的眼睛,一寸一寸,堆砌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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