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战友,名叫熊铁根,他在部队时是正营级军务参谋,上世纪的九十年代初期离开部队转业到地方,回到了老家赣西的一座小城市,被组织安排到县局看守所担任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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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熊所走马上任之际,所里发生了一起同监犯人致人重伤事件。当时县局的分管领导以及所里的主要领导,都因玩忽职守的渎职过错分别受到了撤职、记过等不同处分,然而熊所因新来乍到,在此事件中没有受到牵连。
据战友说,如今的看守所都是文明管理,里面几乎很少发生嫌犯违规的情况,但在当年却不是这样。
随之,他在庆幸当年自己仕途上躲过一劫的同时,也讲述了早年监号里面一些鲜为人知的事儿:
看守所里对那些重大刑事案犯,如杀人、暴恐类的人犯都是要上铐带镣单独关押的,重点监管;普通监号里关押的都是些三教九流的轻刑案犯,比如犯了盗窃、强奸、诈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者各类经济犯罪等一般罪行的人,对这些人则看管得相对较松,在普通监号里面高峰时期要关押着十几个人犯。
监号里面有着欺软怕硬、弱肉强食、胜王败寇的丛林法则。那些久经江湖的黑道老大,凭借凶残和狡诈可以坐当牢头狱霸,而俯首甘为小弟的宵小则充当啰喽打手。
里面有着不成文的规矩,对初来乍到的新人,首先都要来个下马威,即要修理收拾一番使之服软、懂事儿,总之就是就是采用各种手段,使之成为里面人开心取乐的笑柄或者说是玩物,众人就是这样以悖逆无道的方式,聊补灵魂空壳的缺失,和度过那灰暗、压抑、迷茫、恐惧、忧郁、焦虑、烦躁、懊恼和悔恨交织在一起的难熬时光!
在看守所里面,最看不起的是强奸或扒手的一类人犯,认为这些人低贱下作,成不了气候,同时也惧怕和崇拜那些暴力犯罪的嫌疑犯,所以,有经验的人犯刚进号子时,当被问及犯了什么事时,都会回答说是“杀了人”,以为这样,就会减少被人宰割的风险。
因为俗话说,“耍横的偏偏就怕不要命的”,试想,谁又敢去招惹一个豁出命来的亡命之徒呢!
当时,有一个被人称为“猴子”的嫌犯,他矮小黑瘦,身高不及一米六,因跟着几个惯犯去偷窃建筑工地上的电缆,被巡逻民警发现,几个惯犯见事不妙都“呼拉”似地作了鸟兽散,唯独“猴子”傻乎乎地被逮了个正着。
“猴子”进号子的第一天,就被同监的人犯用衣服罩住脑袋,胖揍了一顿,随后又被逼迫饰演偷窃电缆的过程,再后来就是里面人模拟法庭审判的情景闹剧:
牢头老大扮演主审法官,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带被告人入场”,两名啰喽饰的法警就反剪着“猴子”双臂押到了现场,接着进入到由其他人装扮的控辩双方进行唇枪舌剑环节,最后由“审判长”宣判“猴子”犯盗窃的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时,除了“猴子”,众人发出了鬼魅般的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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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猴子”被罚坐在门边角的便桶上,以免臊臭气味弥漫空间,熏得大家难受,这也是里面的惯例,新来的人犯都要经过这一遭。
被折磨了一整天的“猴子”鼻青脸肿,浑身痛疼得瞌睡全无。在这静寂的夜晚,白天所受的霸凌和耻辱就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在脑子里掠过,联想到自己孤苦、穷愁的身世,他感到了生活的无助和对人生的失望,也就在此时报仇雪恨的火苗在胸中点燃。
当他看到在昏暗的灯光下、地坪上横七竖八地睡着的人犯,尤其是牢头老大鼾声如雷、不可一世的睡姿,使他顿时感到血脉贲张、脑子里嗡嗡作响,仇恨的烈火在胸膛熊熊燃烧,他身体不受控制地端起足足有二十斤的便桶,走到地坪边,朝着牢头老大的面部狠狠地夯了下去。
随即“啊”的一声惨叫在号子里炸起,众人被凄厉的叫声惊醒,当看到牢头老大脑袋开了瓢,身下流满了西瓜汁,一个个都吓得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曾经的熊所长讲到这里已难自已,不住地唏嘘:“其实这起盗窃案在案发过程中被发现中止,属未遂;“猴子”在这起案件中是跟着去的,属从犯;“猴子”在这起案件中没有前科,又属初犯;本来等案审终结很快就被释放,可是由于在监号里面又故意致人重伤,旧案未结又添新案,而且还是重案,青春年华就这样白白地葬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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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做人还是要踏踏实实 ,安分守己,千万不要践踏红线、以身试法;否则,在失去自由的里面,再高贵的头颅也要低下,“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趴下”,没有了尊严和失去了人格,这种日子可真不是一般人能撑得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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