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乌鲁木齐市将分区域、分阶段
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实施道路限行措施
进一步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
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
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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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截图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7月25日发布的《关于乌鲁木齐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此次限行区域分为一类限行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和二类限行区(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
一类限行区为迎宾路(含)—迎宾北一路(含)—城北大道(含)—京新高速公路—米东工业园立交桥—康庄路—米东大道(含)—东山街(含)—小红沟路—石人子沟北路—绕城高速石人沟北路出口—绕城高速—葛家沟西路—清园路(含)—丽园路(含)—博望路(含)—博格达路(含)—红雁路—红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桥—雅山南路(含)—二环快速路—连霍高速公路—万盛大街—科创路—祥云街—头屯河公路—连霍高速公路—北站西路—地窝堡立交桥围合区域;甘泉堡路(含)—瀚海东街(含)—博润路(含)—云栖东街(含)围合区域。
二类限行区为迎宾路(含)—迎宾北一路(含)—城北大道(含)—京新高速公路—米东工业园立交桥—康庄路—米东大道(含)—东山街(含)—小红沟路—石人子沟北路—绕城高速石人沟北路出口—绕城高速—葛家沟西路—清园路(含)—丽园路(含)—博望路(含)—博格达路(含)—红雁路—红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桥—雅山南路(含)—雅山中路(含)—雅山北路(含)—西外环路(含)—西环北路(含)—地窝堡立交桥围合区域。
《通告》规定,一类限行区自2025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此区域内通行;二类限行区自2026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此区域内通行。
《通告》明确,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中国邮政专用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启动时及其他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违反《通告》规定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据了解,因考虑到限行区域范围较大、涉及领域较广的实际情况,《通告》自发布日(7月25日)至实施日(11月1日)期间为过渡期。在此时间段内,相关部门对违反《通告》规定行驶的车辆以教育提醒为主,并未进行处罚。
@柴油货车所有人或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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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石榴云/新疆日报、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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