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律师问‘这钱你是不是自愿借的’,你随口说‘是’;法官追问‘这聊天记录你看过吧’,你下意识点头。”——就这一句话、一个动作,可能让你从有理变无理。不少人打官司不是输在证据上,而是输在‘乱承认事实’上,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就说清法庭上该怎么回应,别帮对方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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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划红线:你承认的事实,对方不用再举证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简单说,你认了的事,对方直接省了举证功夫,法官也会采信,这亏可太大了。
3个回应技巧,法庭上照着说,不吃亏 听到事实先翻证据,别着急开口
对方说“你去年就催过还款”,别立马接话。先翻自己的证据袋,看看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里有没有相关内容。比如你翻到记录是今年才第一次催款,就能明确说“不是去年,我今年3月才首次提出还款要求,证据在第5页”,既准确又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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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的事,就说“需要核对证据”
遇到“这合同你是不是看过”“当时在场的有三个人吧”这类问题,要是记不清了,别猜着说“好像是”。直接说“这个情况我记不太清,需要回去核对相关证据后再确认”,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给自己留足核实时间,避免说错话。
被反复追问,就用“书面质证意见为准”挡回去
对方律师或法官追问细节,你要是怕言多必失,就礼貌回应“关于这个事实的具体情况,我已经提交了书面质证意见,以书面内容为准”。书面材料是提前准备好的,比口头陈述更严谨,还能避免被绕进话套里。
重要提醒:法庭上“沉默不代表承认”,但“点头、说‘是’、‘对’”都算承认。哪怕对方说的事实和你的记忆差一点,也别含糊,宁可不答也别乱认。
你身边有人在法庭上吃过“乱承认”的亏吗?要是你上法庭,遇到不确定的问题会怎么回应?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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