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特护期”启幕 湘潭精准施策筑牢“蓝天防线”
——《2025—2026年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减排实施方案》解读
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 通讯员 李娟
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是大气污染防治的“特护期”(水泥行业提前至9月1日启动),实施精准管控、改善空气质量,直接关系群众呼吸健康。
日前,《2025—2026年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从工业管控、日常监管、应急响应三大维度精准部署,为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划定“作战蓝图”。
工业减排:错峰生产精准“控源”
针对秋冬不利气象条件,《方案》聚焦工业污染源管控,明确以错峰生产、停产检修等手段削减污染物排放。其中,水泥行业严格执行专项错峰要求,钢铁企业按计划实施停产检修,从源头降低重点行业污染负荷。
对垃圾焚烧、砖瓦窑、玻璃、铸造等重点涉气企业,《方案》要求通过协商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或停产检修措施,强化减排。有超低排放能力的企业须按超低排放要求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秋冬季节,气象条件不利,及时采取错峰生产等有效措施,可减少轻、中、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日常管控:多维发力织密“防护网”
《方案》构建“五控一禁一严”日常管控体系,涵盖涉气企业、高排放车辆、船舶污染、扬尘、餐饮油烟五大监管领域,同步严禁露天焚烧、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在企业监管方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项目企业、VOCs和NOx管控企业,以及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重点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建材、钢铁、火电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管控,要求企业完善大气污染物防控措施。对特护期内超标、超总量排放或未落实排放管控要求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实施停产整治。
高排放车辆管控领域,市城区严格执行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等车辆限行政策,相关路段限制燃油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规定。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严厉打击排放超标、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从移动源端削减污染排放。
应急响应:分级管控筑牢“最后防线”
《方案》建立污染天气分级响应机制,轻、中度临界污染天气严格按照《湘潭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实施管控,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启动分类管控措施。
工业源方面,钢铁、水泥、家具制造等17个重点行业企业须按《湘潭市2025年固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落实差异化管控,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确保精准性。
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方面,根据黄色、橙色、红色不同预警预计采取不同措施。其中,均要求全市范围内载货汽车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
扬尘管控全面升级,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全市停止渣土清运和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易扬尘作业,通过加密洒水频次、强化裸露地面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面源管控上,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现场检查,重点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清洗维修以及油烟排放达标情况开展监管执法。加大秸秆、生活垃圾焚烧、散煤等焚烧问题巡查处罚力度,确保禁燃禁烧要求落地。
为保障措施执行,《方案》明确市生环办将通过“四不两直”巡查、暗访等方式督办工作落实,巡查员与“蓝天卫士”强化重点区域巡查,部门联合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业用电、卫星遥感等数据开展分析,确保应急减排责任层层压实。
据悉,各相关部门将以《方案》为抓手,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全力以赴打好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守护群众蓝天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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