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湾三期文化早晚两期有着不同的分布范围,晚期向南扩张致使豫西南鄂西北和豫南鄂东北两地原有江汉龙山文化系统向中原龙山文化系统突变,从而形成了王湾三期文化晚期的乱石滩和杨庄二期两个地方类型[1],更进一步导致了江汉文化区石家河文化系统向后石家河文化系统的转变。这一文化变迁一般认为与古史传说中的“禹征三苗”有关[2]。近年来,有学者通过对后石家河文化地方类型的系统梳理,认为中原龙山文化南下存在明显的东西两线之分,而东线与淮系龙山系统造律台文化的关系更为密切[3]。东西两线由于地理位置与文化传统所导致的区域差异是毋庸置疑的,但这是否代表着其背后文化传播背景的不同是值得思考的。从传播路径方面着眼,或许有益于这一问题的解答。
一、豫南鄂东北地区龙山晚期遗存再分析
无论是传统认识上的王湾三期文化南渐还是中原龙山文化族群联合的南下,从地理位置与传播路径的角度出发,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豫南鄂东北地区以杨庄二期遗存为代表的一类遗存的文化性质问题。这类遗存除了驻马店杨庄[4],在驻马店张楼[5]、党楼[6]、三所楼[7]、正阳贾庄[8]、罗山擂台子[9]、固始平寨古城[10]等遗址也有发现。鄂东北随枣走廊一带以西花园遗址“石家河文化晚期” H13、T22②为代表的一类遗存[11]以及涢水以东的包括夏家河遗址“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中的大部[12]、吴家坟H1[13]及张西湾“第三期遗存”中部分[14]也应归入其中。关于这类遗存的性质问题,以往学界或将其视为王湾三期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15],或将其直接纳入王湾三期文化的郝家台类型[16]。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其本身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并主张命名为独立的考古学文化[17]。
从目前的考古材料来看,将其视为王湾三期文化独立的一个地方类型应当更为合适。从文化因素分析的角度出发,杨庄二期类型至少存在包括王湾三期文化煤山类型、二里头文化、斗鸡台文化、造律台文化以及本地五类因素(图一、二)。煤山类型因素无论是在器物群类别还是数量方面无疑占明显优势,这类因素包括圆锥状高足鼎、矮足鼎、深腹罐、鼓腹罐、大口罐、高领瓮、矮领瓮、圈足盘、浅盘豆、敛口钵、斜腹碗、器盖、直腹杯等,可以说其核心器物群几乎都可以在煤山类型中找到相似甚至是相同的器形。
其次为本地因素,这类因素在类别和数量方面仅次于煤山类型,一方面器物是继承了以杨庄一期遗存为代表的石家河文化因素而来,如缸、深腹盆、擂钵、斜腹杯、器座等;另一方面则是自身创造的新的文化因素,如竖沿鼓腹罐、窄沿直腹罐、敛口鼓腹罐等。其他几类因素占比较少。
二里头文化因素主要见于南山咀和平寨古城两处遗址,其中南山咀遗址H5的两件平底盆(H5∶3、6)以及平寨古城遗址出土的折壁器盖(T1⑰∶49)等与二里头文化同类器明显更为接近。这也说明了杨庄二期类型的绝对年代已进入到了二里头文化时期,下限应可晚至二里头文化一期。平寨古城遗址出土的折沿垂腹罐(T1⑰∶58)则明显与东部的斗鸡台文化有着密切关系。明确的造律台文化因素主要有少量的侧三角形足鼎。杨庄遗址出土的鼎(T5④A∶1)其腹部上饰数周旋纹下饰篮纹的装饰风格与造律台文化作风便有着相似之处。
此外,以桐柏山为界,杨庄二期类型南北器物群风格也有着不小的区别,南部的罐、盆等类器物多见口沿处饰多道凹弦纹的作风,且相较于北部保留有更多如盆形鼎、斜腹杯、圈足碗等江汉龙山文化系统的器物。这种差异性应与其所处位置及文化传统孑遗有关。而从其核心器物群出发,其整体面貌无疑应当更接近于中原龙山文化系统。关于这一点,韩建业、何驽等先生也早已有相关论述并做有具体的量化分析工作[18]。既而,在此我们将该类遗存亦划归至杨庄二期类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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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时期中原地区分布的几类考古学文化遗存由于自然环境、文化传统等的相似性,其整体的文化面貌也呈现出较大的统一性,如在王湾三期文化、造律台文化以及后岗二期文化中均普遍存在包括深腹罐、高领瓮、浅盘豆、斜腹碗、器盖、敛口钵等器物组合。而从杨庄二期类型的所处地理位置来看,其与王湾三期文化和造律台文化两者的关系应更为密切,但从目前的考古材料来看,这种关系却呈现出明显的倾向性。
首先,从整体的器物群组合来看,杨庄二期类型出土的典型器物在王湾三期文化尤其是煤山类型中几乎都有发现,这类因素在杨庄二期类型中占据明显优势。相反,造律台文化中常见的甗、子母口瓮、有沿豆等却几乎在杨庄二期类型中未有发现。从单个器物的形态上观察,例如深腹罐,造律台文化中常见方格纹,王湾三期文化则多见篮纹,而杨庄二期类型中出土的深腹罐普遍饰篮纹,且沿面多内凹、内侧折棱凸出的特点与王湾三期文化明显更为接近。高领瓮、矮领瓮在造律台文化中也普遍存在,但其形体普遍瘦高而与杨庄二期类型有别,其来源应仍旧与王湾三期文化有关。浅盘豆在造律台文化中多有发现,但其多盛行折沿,而杨庄二期所见的无沿豆面貌明显更接近王湾三期文化。
此外,如敛口钵、斜腹碗、器盖等在龙山时期普遍存在于整个中原龙山文化体系,杨庄二期类型中发现的这类器物部分可能与造律台也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整体的器物构成方面考虑,其来源于王湾三期文化的可能性应当更大。故而我们认为,以杨庄二期遗存为代表的杨庄二期类型其性质应当毫无疑问属于王湾三期文化的范畴之内。而从传播路径的角度出发,无论是杨庄二期类型、乱石滩类型还是南方的后石家河文化,其文化的主体影响应仍是以王湾三期文化为主,但由于区域位置差异,不免又同时受到了周邻其他考古学文化的影响,江汉平原中所见的玉器传统就应当与东方因素有着密切关系[19]。
二、东西线的形成与区域差异
王湾三期文化晚期以豫中为起点,越过伏牛山东端余脉、桐柏山、大别山向南传播过程中,形成了东西两线。西线由方城隘口进入南阳盆地,形成王湾三期文化乱石滩类型,沿汉水南下进入鄂西南,在宜都和宜昌地区分别形成后石家河文化石板巷子和白庙两个地方类型,经鄂西南跨长江至澧阳平原形成后石家河文化孙家岗类型;东线经豫南过义阳三关后分别向西北、西南、东南三个方向发展,在豫南鄂东北地区形成王湾三期文化杨庄二期类型,在江汉平原则形成后石家河文化肖家屋脊类型(图三)。沿东西两线由北向南,王湾三期文化南渐在上述区域形成了明显的区域层次性差异(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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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以豫西南鄂西北、豫南鄂东北地区为代表,两地受王湾三期文化南渐影响导致了其整体的器物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完全中原化,文化性质方面则由原本属于江汉龙山文化系统转变为中原龙山文化系统。具体到器物群方面,这一时期两地均以高足鼎、平底罐、高领瓮、圈足盘、浅盘豆、斜腹碗、斜壁器盖以及浅腹钵等构成核心器物群,这些器物在王湾三期文化中几乎皆可寻得其相同或相似器物。所不同的是,由于文化传统及区位的不同,两地区在器物群组成方面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性。相比杨庄二期类型,乱石滩类型保留了更多的石家河文化传统,如盆形鼎、折沿盆等,但从其核心文化要素中的高足鼎、圜底罐、平底罐三者着眼,其文化性质归属于王湾三期文化应无异议。
第二层次以鄂西南宜都和宜昌两地为代表。两地器物群一方面接受了较多的中原因素,但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大量的地方因素,如宽扁足鼎、圜底罐、侈口深腹罐、深腹钵、擂钵、杯等。相较于前一层次核心器物群的近乎中原化,该层次所受王湾三期文化的影响主要有侧三角形高足鼎、高领瓮、圈足盘、浅盘豆四类。
第三层次的影响主要是江汉平原和澧阳平原两地。澧阳平原地区由于地理位置上远离王湾三期文化分布区而所受影响明显较鄂西南地区为轻。而江汉平原地区作为传统屈家岭-石家河文化的核心区域受南渐的影响,其文化社会发生了显著的衰落,整体的器物群方面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接受大量王湾三期文化因素的同时,其核心器物群又保持了区域文化传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组如宽扁足盆形鼎、扁腹罐、凸底罐、折沿盆、三足杯等特点显著的器物组合。从核心器物群构成方面而言,两地所受王湾三期文化主要影响的有高领瓮、圈足盘、浅盘豆三类,而并未对其核心炊器——鼎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而相较于前两层次的影响明显为次。此外,在石家河遗址群中常见的如扁腹罐、凸底罐以及三足杯等颇具特色的这类器物似乎并未走出古城。这可能暗示着在南渐的冲击影响下,由于上层控制力的的强弱差异,在古城内外也存在着细微的差异性。
王湾三期文化南渐的影响并未仅仅停留在以上区域,西线向西在清江流域,重庆峡江地区,东线向南在鄂东南等地均有相关遗存发现。相比后石家河文化区而言,这些地区所受的影响相对较少,所见的器形也主要是高领瓮、浅盘豆、圈足盘、鬶等,而未对当地的核心器物群尤其是以炊器为代表的一类器物产生根本性的冲击。此外,从高领瓮多为圆肩或溜肩且领内侧转折不甚明显,圈足盘及豆盘盘腹较深的情况来看,这些地区所见的王湾三期文化的因素恐怕更多的是从鄂西南、鄂东北等地间接传播而来(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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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湾三期文化南渐的层次性影响显然和地理位置密切相关。豫西南鄂西北和豫南鄂东北两地作为中原与江汉两大文化区的联结地带,在王湾三期文化大举南扩过程中无疑会首先受到影响。澧阳平原地区由于区位上远离中原地区而所受影响明显为次。江汉平原则作为江汉文化区的核心区域固守了原有文化传统并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作为江汉文化区的次核心地带鄂西南地区在接受大量的中原龙山因素的同时,也保持了较多的自身文化传统。至于更外围的清江流域、重庆峡江地区以及鄂东南等地则借助于与鄂西南和鄂东北两地的文化交流,将王湾三期文化因素带到了各地。
相较于东线,西线在宏观范围内基本保留了圜底罐的文化传统。圜底罐作为西线的核心器物之一,其来源应与前一阶段石家河文化密切相关,这一文化传统在鄂西南、澧阳平原等地至少可以追溯至城背溪文化时期。豫西南鄂西北地区在本地石家河文化时期并不常见,这一时期普遍出现并迅速成为其核心器物之一的垂腹圜底罐可能与鄂西南地区的文化传统与王湾三期文化中矮足鼎因素相融合有关。东线这一时期则呈现出面貌各异的器物作风。豫南地区由于缺少自然地理的阻隔,在王湾三期文化南渐的过程中所受影响最为显著,整体的器物群尤其是以炊器为核心的关键因素几乎与河洛地区的形态一致。
鄂北随枣走廊地区在核心器物群方面,虽然保留了一些石家河文化时期的文化传统,如盆形鼎、长颈壶等,但在该地区中仅占极少数比例。仅有在传统石家河文化的核心区域江汉地区,其文化传统的保留程度才最为明显。另一方面从具体器物的传播角度出发,矮足鼎作为王湾三期文化尤其是煤山类型的核心器物在两线的传播却呈现出了迥异的差别。截止到目前的考古材料,该器物仅在东线普遍存在,且呈现出由北向南大致逐渐减少的趋势,而在西线基本不见(图六、七)。这一现象应当与西线圜底罐的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作为整体形态与矮足鼎近似而仅缺少三矮足的圜底罐,在面对河洛地区强势文化因素的传播之时亦存在有选择性的“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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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线传统的文化演进与北扩
有学者曾将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的文化谱系归纳为两大文化传统,一者是以釜(圜底罐)为代表的南方系统,一者是以鼎为代表的北方系统。在距今5000年前后,随着北方系统屈家岭文化势力的扩张二元均势被打破,从而在长江中游地区形成了统一的鼎文化系统[20]。但就目前的考古材料来看,在统一的鼎文化系统形成之后,南方系统中的圜底罐文化因素并未彻底消失,而是在屈家岭文化之后的鄂西南及澧阳平原等地后续也一直保留了下来。龙山晚期,西线传统的圜底罐因素有了进一步发展,伴随着王湾三期文化南下的同时也溯汉水而上,两者在汉水中游即豫西南鄂西北一带产生文化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垂腹圜底罐文化因素。不同于鄂西南及澧阳平原地区圜底罐的矮胖作风,豫西南鄂西北地区的圜底罐整体偏瘦高,而这一特点与河洛地区矮足鼎的鼎身更为相似。此外,从其口沿多内凹,内侧折棱突出的特点来看,其整体的文化因素似乎更接近于河洛地区。
圜底罐的文化因素并未仅仅停留在豫西南鄂西北地区,沿丹江而上在今天陕东南地区的东龙山[21]、老牛坡[22]等地均有发现。陕东南地区在龙山晚期至二里头文化早期主要分布着以东龙山遗址所谓“夏代早期”为代表的一类遗存。关于这类遗存的性质问题,有学者注意到其与本地前一阶段客省庄文化的差异性而同西方的齐家文化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将其视为齐家文化晚期向东扩张而形成的一个地方类型[23],也有学者注意到其文化面貌的独特性,而称之为东龙山文化[24],本文暂同后说。据研究,东龙山文化可分为前后相继的四期,其中一期略早于二里头文化,二期则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一期,三四期则与二里头文化二期和三期早段偏早相对应,其文化的绝对年代则在公元前1930~前1680年之间[25]。
近年来,豫西南鄂西北地区的资料公布较多,尤其是淅川下王岗2008~2010年度发掘报告提供了十分详细的分期材料[26]。该报告依托于新的考古材料将下王岗龙山遗存划分为了三期5段,但其早期1段与中期2段阶段性演变证据略显不足,似可合并。此外,发掘者归入到晚期4段的T3H127、T4H198中出土的鼎足多厚重、体型大且装柄位置居中或偏上,这种作风整体与晚期5段鼎足更为接近,因而将两者归入到最晚阶段似更为合适。若此,以淅川下王岗2008~2010年发掘材料为标尺,结合其它遗址的材料,我们认为可将豫西南鄂西北地区王湾三期文化乱石滩类型分为两段4组(表一;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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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形鼎,在早段1组呈侈口,折沿,沿面内凹明显,腹部较深,最大径偏下,鼎足整体形态瘦小,装柄位置偏下;早段2组腹部最大径及鼎足装柄位置微上移;晚段3组为折沿,沿面斜平,腹部最大径居中,鼎足整体形态厚大;晚段4组腹部较浅,深度与盆形鼎趋同,鼎足装柄位置居中偏上,流行按窝。
盆形鼎,从早至晚,由斜折沿,沿面内凹逐渐向平折沿发展,鼎足形态及装柄位置与罐形鼎相似。
圜底罐,口沿由折沿、沿面内凹突出向折沿微卷、乃至卷沿演化,腹部形态变化与罐形鼎相似,最大径由偏下向居中发展。
平底罐,口沿由折沿逐渐向卷沿演变,腹部最大径逐渐下移居中。
高领瓮,演变规律主要凸显在其肩部和腹部形态上,肩部由圆肩到折肩,腹部最大径由偏上到居中。
圈足盘,盘部从早到晚整体逐渐变浅。
无沿豆,盘部发展规律与圈足盘相似,豆柄由粗矮向细高演变。
有沿豆,晚段始见,演变规律似为沿部由窄变宽,盘部由浅到深。
甑,其演化主要体现在整体形态上,即形体逐渐变长,至晚段4组底部还出现“假圈足”。
器盖,从早至晚由弧壁向折壁发展。
以上主要器形的演变规律与煤山类型及二里头文化一期同类器基本一致。至晚段所见诸如侧三角形足鼎、折肩瓮、带鋬甑、带鋬盆、三足盘、有沿豆、折壁器盖等形态明显与二里头文化一期陶器面貌更为接近,由此可见乱石滩类型的年代下限可延续到二里头文化一期。
关于其绝对年代,根据下王岗[27]、下寨[28]等测年数据,主要集中在公元前2200~前1800年之间,参照该地区石家河文化结束年代以及河洛地区王湾三期文化年代和《有关所谓“夏文化”的碳十四年代测定的初步报告》[29]所公布的二里头文化年代处于公元前1900~前1500年的结果来看,我们认为,将其年代定为公元前2200~前1800年左右较为合适。
从碳十四所提供的绝对年代数据来看,乱石滩类型晚段与东龙山文化早期应当基本共时,从两者的器物群组合来看,两者之间也存在明显的交流。关于这一点,胡平平在《试论陕东南地区东龙山文化》一文中便认为东龙山文化中以各种形态圜底罐为代表的C群文化因素便来源于南方的后石家河文化因素,尤其是鄂西峡江地区应当是其文化源头[30]。但相较之下,东龙山文化中的圜底罐整体形态偏瘦高的作风明显更接近于毗邻的豫西南鄂西北地区,而从其多折沿或卷沿的特征来看,其年代应与乱石滩类型晚段更为接近(图九)。东龙山文化时期新出现的圜底罐因素在本地前一阶段的客省庄文化晚期并未发现有类似的器物,这一文化因素在陕东南地区的出现只能归因于西线传统的北扩。相同的是,在西线尤其是乱石滩类型中同时也见到了大量的东龙山文化因素,主要有各种带单耳、双耳、三耳的罐类以及壶类器物(图九)。在淅川下寨发布的一批龙山时代末期至二里头早期墓葬材料中,就见有大量的东龙山文化因素的墓葬[31](图九,10、11),这可能意味着伴随着两地区文化的交流,同时也发生了部分人群的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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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龙山晚期,受冰后期气候干冷事件发生的影响[32],中国广义北方范围内发生了诸文化的集体南下事件。西方的齐家文化晚期向东南扩张[33],势力一度影响至陕东南地区;北方岱海地区老虎山文化晚期南下,致使临汾盆地陶寺晚期类型形成[34];东方造律台文化晚期南徙,对于江淮及太湖流域的文化变迁产生了深远影响[35];中原王湾三期文化的南渐则导致了整个长江中游地区考古学文化集团的重组,形成了以豫西南鄂西北、豫南鄂东北两地为第一影响层次的中原前沿势力,以鄂西南地区为第二影响层次的“廊道”性质遗存,澧阳平原及江汉平原则由于区域位置及文化传统等而存留了最多的本地因素从而形成了第三层次的影响。除了层次性的差异之外,南渐在东西两线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区域性差异,东线由于自身鼎系的文化传统,对于北方来的矮足鼎因素也予以了接受姿态;而西线在族群的深层次意识层面,也许仍旧存在些许对鼎类器物的抵触因而仍延续了圜底罐的文化传统,并沿汉水、丹江北扩至豫西南鄂西北及陕东南一带。
王湾三期文化南渐一方面加速了中原与江汉族群间的融合,另一方面则将四方的文化因素吸收到了中原文化系统之中,从而为二里头文化的兴起注入了新鲜血液,奠定了日后夏商时期长达近千年中原与南方主从文化态势的基础。
附记:本文为国家社科重点项目“河南鹤壁刘庄遗址考古发掘资料整理与研究(2005—2006)”(项目编号23AKG002)和郑州大学考古学学科创新中心专项的共同研究成果。
(作者:张恒恒、靳松安,郑州大学考古与文化遗产学院。另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查《江汉考古》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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