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项城:民房违建侵占道路,村委失职比违建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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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土中国的治理图景中,村委会本是守护乡村公平正义的 “第一道防线”。然而,河南项城郑郭镇北街小学北侧,村民种某洪的一处违建民房,却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剖开了基层治理中潜藏的沉疴顽疾 —— 当 “四邻签字” 的规矩被抛诸脑后,当公共道路被堂而皇之侵占,当村委会非但不履职追责,反而为违规者 “站台说情”。
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处民房的非法建设,更是基层公信力的轰然坍塌。从某种意义而言,村委失职比违建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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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处违建的 “特殊性”,恰是基层治理失序的集中写照。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建房相关规定,“四邻签字” 是保障邻里权益、避免用地纠纷的基础前提,相关部门的审批更是遏制违建的法定关卡。
可在这起事件中,两道 “防火墙” 竟同时失效:无四邻签字、无批复的民房能明目张胆开工,侵占公共道路的行为能堂而皇之推进。
这种 “明目张胆” 的背后,绝非违建者的胆大包天那么简单,而是基层监管体系的 “失明” 与 “失能”—— 本应巡查劝阻的村委会,成了违规行为的 “保护伞”;本应维护的公共利益,成了个别村民的 “私产”。
村委会的失职,远比违建本身更具破坏力。
从职能定位来看,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 是其法定职责。
可在这起事件中,村委会非但没有主持公道、制止违规,反而为破坏规矩者充当说客,默许公共道路被侵占。
这种 “倒行逆施”,本质上是对职责的背叛、对民意的漠视:它让守规矩的村民寒心,让破坏规则者得利,形成 “劣币驱逐良币” 的恶性循环;它让 “公平正义” 在乡土社会中失去重量,让 “有事找村委” 的信任荡然无存;更可怕的是,它会滋生 “权力私化” 的歪风。
当村委会把公共权力当作 “人情工具”,把集体利益当作 “交换筹码”,乡村治理的根基便会逐渐松动。
乡土社会的稳定,离不开 “规矩” 与 “公信” 的双重支撑。在农村,建房不仅是个人事务,更关乎邻里和谐与公共空间秩序。
“四邻签字” 的规定,本质上是乡土智慧对 “公共利益” 的守护;村委会的公信力,来自于一次次公平调解、一个个为民举动的积累。
可这起违建事件,恰恰打破了这种平衡:规矩被践踏,公信被消耗,邻里纠纷因村委会的失职而升级,乡村秩序因权力的失范而受损。
当村民对集体管理失去信任,当 “民风不正” 成为常态,小到一处违建的纠纷,大到乡村振兴的推进,都会遭遇无形的阻力。
深挖这起乱象的根源,既有基层监管机制的缺位 —— 对村委会履职的监督不够、对农村违建的排查不及时;也有个别村干部责任意识的缺失 —— 把 “人情” 凌驾于 “规则” 之上,把 “维稳” 异化为 “和稀泥”。
要整治这种歪风邪气,既需要上级部门 “亮剑”—— 对失职的村委会及村干部严肃追责,对违建行为依法整改,以 “零容忍” 的态度维护规则权威;更需要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 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流程,畅通村民监督渠道,让村委会的履职过程晒在 “阳光下”,让公共权力始终为公共利益服务。
一处违建民房,映照出的是基层治理的大问题。
通过该案例警示我们:基层组织的失职,比违建更能侵蚀乡村的根基;公信力的坍塌,比纠纷更能破坏社会的稳定。
唯有守住 “规矩” 的底线,筑牢 “公信” 的根基,让村委会真正成为村民的 “贴心人”“主心骨”,乡村才能在法治与德治的滋养下,走向更长远的和谐与发展。(将对此事进行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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