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手费,我们好聚好散。”但于文凤拿钱后,转头就把周星驰告上法庭。——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但这件事背后的故事,和你想象的绝对不一样。
2010年的夏天,香港湾仔的空气里还夹杂着些许潮湿,周星驰坐在办公室里,身边是厚厚一叠文件。
他习惯性地用手指敲着桌面,脸上的表情和以往一样,安静、冷淡,于文凤推门而入,她的脸上没有了往日的笑意,只有冷静。
两个人对视,谁都没有先开口,那一刻,12年时间像一张旧电影胶片,在脑海里一帧帧回放。
其实真正的周星驰,比银幕上的无厘头要安静得多,他很少把自己的情感摆在脸上,身边的人都说他“太会藏了”。
而于文凤,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星女郎”,她出身不错,脑子灵活,做事直接,在金融圈里也算小有名气,两人最开始的关系,更多是朋友,后来才慢慢变成恋人。
有个细节至今还让周星驰记得:2002年圣诞节,他和于文凤在中环一家餐厅吃饭。
那天餐厅里很吵,但两人之间的浪漫氛围却一直在蔓延,可能是情上心头,也可能是因为于文凤直接提了,所以周星驰十分大气的说:“以后投资真的赚钱了,我当然不会独占,赚一千给你100,赚一万给你一千怎样?”
这是两人之间的随口一句,只是,谁也没想到这句话竟会成为日后双方对簿公堂的引线。
后面两人分手,于文凤得到了2100万,但是她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那一刻谁都没有想到,这张支票背后会是一场长达数年的官司。
她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全身心帮周星驰打理投资,她认为自己应得不是这么少。
2012年,事情闹到了法庭,于文凤站在被告席上,神情镇定,像是在谈工作而不是感情。
她明确向法院提出,自己曾和周星驰达成过一个口头协议:只要她参与建议的投资,每赚一笔钱,她就能拿10%的提成,她要追讨的,是高达七千万港币的“投资分红”。
庭审时,周星驰的律师问得很直接:“于小姐,你们之间有没有签过合同?”于文凤很干脆地摇头。
律师紧接着又问:“那,有没有邮件、短信、录音能证明你们的约定?”她依然摇头。
最后,她只说了一句:“我们都相处了这么多年,难道还需要一纸证据吗?”
周星驰本人大部分时间都保持沉默,只是偶尔和律师低声交流,他的律师替他发声:“如果真的是投资合作,怎么会没有任何合同或者书面记录?既然是公司业务,为什么只有口头承诺?”
与此同时,法庭还查明,早在2002年后,于文凤其实就在周星驰的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每月的固定薪水是两万港币。
她主张的七千万,到底是恋爱的回报,还是一笔未兑现的生意分成法官也一时难以分辨。
这场官司打了很多年,期间媒体报道铺天盖地,网络上两边都有人站队,有人说于文凤“贪心”,也有人觉得周星驰“太冷漠”。
但最真实的场景,是在法庭外,周星驰戴着帽子,低着头,陪同律师默默走进法院,旁边有人小声说:“星爷老了。”可周星驰只是低头走路,什么都没说。
于文凤其实也并没有完全胜券在握,她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女儿这些年辛苦了,不是单纯的女朋友。”
可到了法庭上,法官问她:“你能证明你做了这些投资决策吗?”于文凤只能说:“那些都是我们私下的事情。”
2020年,法院终于判决:于文凤败诉,法官认为,所谓的“口头协议”并不清楚,更多像是恋爱中的承诺,而不是商业合同。
实际上,法官查明,“天比高”那套房产,根本不是为了投资,而是周星驰自己买来住的,既然没有出售、没有利润,自然谈不上什么分红,判决结果一出,网上炸开了锅。
但当事人双方都没有再公开发声,于文凤没再接受采访,周星驰依旧保持沉默,两个人,像是一起把门关上,再也没让外人看到他们的情绪。
很多人以为,这种大明星的绯闻离我们很远,但实际上,这种“说不清楚”的感情账,在普通人的生活里也经常发生。
有时候,感情和金钱的界限是很模糊的,你以为是情分,对方觉得是“合同”;你以为两个人一起拼搏,最后可能只是自己一厢情愿。
周星驰和于文凤的故事,没有赢家,也没有输家,只是,生活还得继续,这个世界上,最难算清楚的,就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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