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线典型案例评选为何不典型?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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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报,中国信息协会2025年9月主办县(市、区)12345热线发展大会,发布152个“县(市、区)12345热线新质发展典型案例”并授牌。
案例评审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一些案例质量不高,有的将常规工作包装成典型案例,有的案例做法违反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不得随意设置‘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不得按月度、季度频繁搞排名通报”、“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的要求。同时,会议承办单位还以案例入选为由劝导县(市、区)参会并收取会议费。
近些年来,关于案例评选也是比较泛滥,有的名头还很响亮,如果不细细审视,还以为是多大多高的一个奖项,其实就是几个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
其实,一个好的案例,不在于谁来评,而在于案例本身。
也就是说,案例是不是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和可复制性?
照理说,只要认真审核,认真讨论,自然是可以评出一些典型案例的,关键的问题是,有的评选本身就不是冲着案例去的,而只是将案例当作一种道具。
而且还会像上述会议承办单位那样,是为了收取一些会议费。有的还会以此收取一些赞助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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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通报的情形来看,有三个细节值得思考与关注:
一个是“包装”。
本来就是一个常规工作,大家都是同样做的,有的还会做得更好更优秀,但是人家不愿包装,也不想参选,而热衷包装或被迫包装的就做了。
不过是换了个概念,提了个新词。
此前半月谈报道当中提到的“包装式”落实,就颇值得玩味。
比如有的地方刚启动智慧社区建设,便召开现场会,宣称“打造了基层治理样板”;有的地方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连基础工作都未完成,就大张旗鼓宣布“实现农业全链条数字化”;还有地方把旧成绩“移花接木”到新任务上,拼凑速成成绩单;更有甚者闭门造数、人为注水,虚报各项数据,忙于炮制各种光鲜亮丽的“纸面政绩”。
实际上,我们看到过不少公布出来的典型案例,仅仅就从案例的名称来看,就不是什么“典型案例”,也不知道是怎么评选出来的。
一个是“案例做法的违规”。
这估计也是一些典型案例没有想到的,他们在总结经验的时候,要么是想着过来的一些有力做法,要么是想突出更大的力度。
比如,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排名通报、督查检查考核,等等一些做法,在过去可能是好经验,但在今天可能就会违反基层减负的规定。
那么,这样的典型案例是如何制造出笼的,又是如何通过审核进入典型案例的?
至少说明两点,一是大家没有当回事,谁也没去认真分析审视这些典型案例。二是都是请了一些什么样的“专家”来进行评选,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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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是“12345热线新质发展”。
关键词在其中的“新质”二字。从字面意思来看,这个案例应该想要体现的是“信息科技含量”,比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应用。
不知道那些评选上的“新质12345”,其典型性有多少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
我以为,不是不可以评选典型案例,关键在于怎么评,评出来的案例是不是真有典型性、务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而不是一种虚假的形式主义的应付式的典型。
比如每年法院公布的不少典型案例,就值得各个方面很好的学习与借鉴,像这样的案例,当然值得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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