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患大曝光
10月27日上午,横琴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根据合作区村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重点针对人员密集、隐患突出的小型经营性场所、自建房开展服务指导与隐患排查,发现多家场所堵塞“生命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
隐患地点:三塘村40号自建房
隐患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三塘村40号
隐患问题:出租屋大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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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地点:君辉公寓
隐患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三塘村26号
隐患问题:首层疏散楼梯、疏散口有大量货物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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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地点:上村4号自建房
隐患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上村4号
隐患问题:上村4号出租屋楼梯间堆放大量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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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发现的隐患,防火监督员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存在的安全隐患与所违反的相关规定,要求立即整改,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若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科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消防安全提示
1、规范用火用电
·炉灶等火源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做饭、烘烤时有人看管,人走火灭。
·电气线路由专业电工敷设,不私拉乱接,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线,人走关电。
·不在屋内为电动车充电,不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
2、做好防火分隔
·经营、仓储区域与人员住宿区用实体砖墙分隔,确保烟气不蔓延。
·不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或分隔,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窗户安装防盗网时,预留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窗。
3、保持通道畅通
·清理楼梯、走道、阳台等处的杂物和易燃物,不堵塞疏散通道。
·严禁在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消防通道严禁占用。
4、配备消防设施
·配备灭火器、独立式烟感报警器、逃生面罩等器材,并学会使用。
·餐饮场所厨房配备灭火毯,用于扑救油锅起火。
5、加强安全意识
·不存放汽油、柴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教育儿童不玩火,将火源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熟悉逃生路线,参加疏散演练。
6、应急逃生要点
·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拨打119,不贪恋财物,迅速通过疏散通道逃生。
·若通道浓烟堵塞,退回有外窗和水源的房间,关闭房门,用湿布堵住缝隙,等待救援。
·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避免吸入浓烟。
撰文、图片、视频丨横琴消防救援大队
排版丨邓翊阳
终审丨贾宏虎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丨zhuhaixpk@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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