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出台新奖补办法,
对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的
运动员进行奖补,
拿了奥运冠军奖励50万元!
为进一步激励运动员教练员拼搏,调动体育工作者积极性,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训练参赛,推动珠海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近日,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珠海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及体育人才输送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奖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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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办法》主要包括
奖励和补助标准、奖补资金的申报
等有关内容。
一起来了解
奖励和补助标准
(一)参赛成绩奖
1
参加奥运会并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9万元、8万元、7万元、6万元。
在决定名次的比赛中破(创)世界纪录或奥运会纪录的运动员,按其所获名次奖励标准的20%增发奖金。入选中国代表团但未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每人2万元的参赛奖励。
2
参加世锦赛、亚运会并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分别奖励9万元、6万元、4万元、2.7万元、2.4万元、2.1万元、1.8万元、1.5万元。
在世锦赛决定名次的比赛中破(创)世界纪录,在亚运会决定名次的比赛中破(创)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的运动员,按其所获名次奖励标准的50%增发奖金。入选中国代表团但未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每人0.3万元的参赛补助。
3
参加全运会并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2万元、1.8万元、1.6万元、1.4万元、1.2万元、1万元。
在全运会决定名次的比赛中破(创)全国以上纪录的运动员,按其所获名次奖励标准的50%增发奖金。入选广东代表团但未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每人0.3万元的参赛补助。
4
参加省运会竞技体育组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0.8万元。
未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按照每分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破(创)省运会纪录的运动员,按其所获名次奖励标准的50%增发奖金。
5
参加省锦标赛竞技体育组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奖励0.2万元、0.1万元、0.06万元。
(二)人才输送补助
珠海运动员被输送到国家级各类运动队并转为正式队员(参加国家集训队的以最后报名参赛的名单为准),每输送1人补助3万元;运动员被输送至省级运动队并转为正式队员,每输送1人补助2万元。
输送补助归属直接培训教练员。每输送1名运动员计1份输送补助。运动员经2个及2个以上教练员培养输送的,每名教练员的补助额度由补助申报单位根据输送教练的带训时间、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奖补资金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
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奖补资金的集中申报时间,各申报单位、组织应当一次性提出申请。申报有效期为比赛结束之日(或运动员被正式招录之日、1年内在国家队累计集训时间超过6个月之日)起24个月内,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办法
奖补资金每年计发一次,由参赛运动员所属单位、组织以及运动员输送单位、组织以书面形式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材料在提交审查前,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图读懂《奖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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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办法》
自2025年11月20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
2025年1月1日开始产生的奖励事项
按照《奖补办法》执行。
可查看《奖补办法》全文
来源: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珠海政府网
编辑/黄青芳
责任编辑/赵思华
三审/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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