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萧山日报
近日
宁围街道春晖路上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
萧山交警宁围执勤中队事故民警
立即赶赴现场
肇事的是辆白色越野车
刚起步就连撞了几辆
停放在路边的车辆
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
询问肇事司机时
细心的民警发现
驾驶员神情恍惚、精神萎靡
回答问题也是语无伦次
![]()
“这人状态不对,有问题!”
民警立即开展细致调查
很快在其车辆副驾及后座上
查获了若干个散发着特殊气味
类似“热水瓶”的粉色小罐
民警立即意识到该驾驶员
可能存在吸食“笑气”的情况
![]()
肇事司机随即被带到辖区派出所
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驾驶员林某交代
前一天其购买了10瓶“笑气”
事发前
自己在车内吸食“笑气”
吸完后脑子晕乎乎
手脚也不听使唤
在挪车起步过程中
因操作失误
撞上了前方停放的车辆
林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林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依法扣留机动车并承担事故全部损失
萧山警方对林某
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
予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危害堪比毒驾:“笑气”具有麻醉和致幻作用,严重破坏驾驶员的判断力、协调能力和反应速度,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
保险拒赔:根据法院的判决,吸食“笑气”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有权拒绝赔偿。这意味着高额的车辆维修费和人员医疗费都需要自己承担。
刑事风险:如果无证经营、运输、贩卖“笑气”,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若吸食“笑气”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还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等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来源/萧山公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