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新疆金融监管局对外公示了最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表,针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以切实维护当地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此次公示涉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两家相关机构及多名责任人。
根据公示内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存在 “未经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 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新疆金融监管局对该分行作出罚款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责任人安东给予警告处分。
另一涉事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环路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其违法违规行为为 “贷款调查不尽职”。对此,新疆金融监管局依法对该支行处以 40 万元罚款;对责任人金珊,除给予警告处分外,还处以 6 万元罚款;对责任人马君则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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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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