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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一市民遭遇了件荒唐事,办公室里数千元现金被偷,现场却留下一张窃贼手写的字条。字条上写着 “千万别报警,因网贷需要银行流水才偷钱,等放款了就还钱”,下面还工整地留着嫌疑人的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甚至要求事主添加微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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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半信半疑加上微信,多次沟通还款都没结果,只好报了警。民警一开始以为是障眼法,毕竟哪有小偷主动暴露身份的,查证后却发现字条上的姓名和电话都是真的。随后民警让事主通过微信约嫌疑人见面,在约定地点一举将唐某抓获。
审讯后真相浮出水面,唐某没有稳定工作,还有多次盗窃前科。他琢磨着网贷需要银行流水,就想先偷笔钱用来 “刷流水”,等网贷放款再把偷的钱还回去,觉得这样既不算不劳而获,也能躲开法律制裁。可流水没少刷,网贷却没批,偷来的钱倒先被挥霍一空了。目前唐某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事传开后,有人调侃 “你要不把钱挥霍了,还敬你是条好汉”,还有人分析 “所谓制造流水就是花钱购物,流水有了网贷没批,估计一开始真打算还,但在金钱诱惑下改变了主意”。更有人打趣 “这叫小偷的强行众筹,网贷没撸成钱倒嚯嚯完了,记得下次别留纸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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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唐某的想法完全是异想天开。盗窃行为一旦实施,不管有没有还钱的打算,都已经构成犯罪。而且他有多次盗窃前科,哪怕单次盗窃数额不算特别巨大,也会从重处理。根据规定,多次盗窃就算数额没到千元,也可能涉嫌盗窃罪。
仔细想想,这起荒唐案件藏着不少值得深思的地方。唐某无稳定工作却想靠网贷周转,本身就走了歪路,又企图用盗窃来 “创造条件”,从头到尾都是错漏百出的算计。他以为留字条、说还钱就能规避法律,却不知道盗窃的性质从伸手拿钱那一刻就定了。
唐某的行为体现了一种典型的自欺欺人心理。他试图用看似合理的借口来掩饰违法行为,既想获得不法利益,又希望维持道德优越感。这种心理在初犯者中较为常见,但唐某作为有前科的人员仍抱有这种幻想,说明其法律意识极其淡薄。
有网友认为:“不管有什么难处,偷就是偷,真以为留个名字电话,就能把盗窃变成借钱了?”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法律底线碰不得,任何试图钻空子的 “小聪明”,最终只会把自己送进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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