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0月20日,鸿园物业曲靖分公司正式致函阳光上城物委会及小区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将于2025年1月20日离场。
此举意味着阳光上城若在该期限前,未能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之后小区可能暂时处于没有物业服务的空窗期,并且在过年期间必然会出现垃圾成山、高层电梯及安全消防处于缺乏维保的状态。
10月22日,星期三。
经小区物业会提议,由潇湘街道、区住建局组织召集会议,共同协商讨论阳光上城物业危机。在此之前,小区物委会撰写了《阳光上城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实施方案》,并与参会各方讨论应对解决小区物业危机的对策及措施。
二、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业主共同决定。或者说,阳光上城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才能选聘物业公司。
根据《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物委会临时代替业委会开展工作。
面对阳光上城所面临的物业危机,其解决路径即由小区物委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选聘新物业公司。
于是,阳光上城物委会就成了解决这场物业危机的主体。
三、
鸿园物业曲靖分公司之所以突然离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部分小区业主欠缴物业费。
这几乎是一个无限循环的怪圈,小区业主欠缴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收入下降;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下降,又促使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是小区业主欠缴物业费,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还是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导致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这仿佛就像是“鸡生蛋,蛋生鸡;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那么,这种无限循环的怪圈,正是小区治理的癌细胞,它侵蚀着每一个健康机体的小区。
不论是小区物委会、或者是小区业委会,虽然它为小区业主服务,但又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即它还代表小区的整体利益。或者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侵害了小区的整体利益;部分业主欠费也侵害了小区整体利益。
因此,物委会(业委会)不仅需要支持物业公司起诉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同时,还要做好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督工作,保证物业服务质量不下降。唯有如此才能打破这种无限循环的怪圈,才能引导小区治理逐渐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阳光上城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不仅是打破这种无限循环怪圈的契机,但稍有差池又会陷入另一种万劫不复的绝境。
何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物业公司由小区业主大会选聘。如果,非经业主大会而选聘了物业公司,那此举必然会埋下诸多祸端,并成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而这种拒缴物业费就仿佛癌细胞一般。于是,这必然又会让小区重新陷入那种无限循环的怪圈,而物委会也会陷入小区业主道德责难的困境。
四、
如何在九十天内,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避免小区在春节前出现物业危机,其本质体现了效率与公正的关系。
或者说,既要尽快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以解决小区或将面临的物业危机;同时,选聘程序还要依法依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以确保法律公正能打破那种无限循环的怪圈。
这种效率与公正的关系,进一步反映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小区业主的参与度及投票率。
《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物业公司的行聘,其本质属于小区政治及公民政治的范畴,但部分业主却因各种原因而忽视业主自治的权利,从而导致业主大会很能召开或有效表决。
虽然,业主忽视或放弃选聘物业的投票决定权,但业委会(物委会)在实务过程中却不能剥夺业主的该权利。否则,选举程序违法或将导致选举结果的无效。
然而,对于召开小区业主大会,面对业主参与度低、投票率低的困局,又应当如何破局解决呢?
对于业主参与度低的问题,其本质是沙化群体缺乏组织性及纪律性。其解决对策是需要深入到每一户业主,充分做好沟通、动员、宣传及协商等工作。
对于投票率低的问题,其本质是传统投票方式的局限性。传统投票方式仅是现场投票及流动投票,这就让许多业主因工作等原因而放弃投票。投票的本质是法定主体意思表达的真实性。因此,若是业主意思的真实表达,即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投票。于是,可借助网络载体并实现线上投票,加之前期的沟通、动员及宣传等工作,就能有效提升小区业主的投票率。
五、
面对阳光上城物业危机的解决,小区物委会首要难题就是缺钱。要解决业主参与度低的问题,就需要深入小区业主做好宣传工作,这些宣传印刷品需要钱!要解决业主投票率低的问题,就需要构建线上投票的网络载体,而企业微信则是最佳的选择之一,而购买企业微信也需要钱!
当然,我始终以读书人身份自居,且羞于开口言阿堵物之事,但若要做事就需要真金白银,这又迫使自己不得不低三下四。所幸,小区某邻居做“矿力多”饮用天然矿泉水,从其处化缘化得5000元的宣传材料文印费,文章末尾表示对该邻居的感谢,并如约为其矿泉水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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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记于知止堂上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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