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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一男子因腰痛、脚痛多次请病假,公司却发现其脚痛当天运动步数超1.6万,怀疑其“泡病假”,以旷工为由将他开除,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小陈是江苏某公司的工人。2019年2月22日,他在上班时不慎扭伤腰部,当天工作结束后,他立刻前往医院进行诊治。
3月18日,小陈返岗,中午又称脚痛,向生产经理请病假,后至医院就诊。由于脚部持续疼痛,小陈连续多日申请病假。4月3日,公司向小陈发送了开除通知,通知中将“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而旷工”列为辞退理由之一,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公司提供了2019年3月18日的厂区门口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视频显示:当日7点52分小陈跑步进入厂区;微信运动记录显示小陈在当日18点55分总计步数为16949步。据此,公司主张小陈右脚正常,不存在生病的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小陈因腰痛、右脚痛等就诊并休息是事实;影响微信运动步数的因素有很多,因此公司认定小陈属旷工依据不足。故公司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118779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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