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刑事执行是刑事司法程序的 “最后一公里”,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刑事执行监督既是对执行的一种法律约束,更是对社会安全和司法公正的保障。近日,记者随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媒体采访团走进安徽,从安徽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的探索创新实践中,感受法律力度与司法温度。
一笔罚金背后的暖心故事
“财产刑执行不是简单的‘收钱了事’,更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使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案件中,8000元罚金对于普通家庭并不算巨款,但对正在社区矫正的他而言可能就是一座‘大山’。”蚌埠市怀远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培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了一起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案例。
2025年7月,张培远在督促履行财产刑专项行动中发现一份卷宗格外单薄,除了判决书,几乎没有看到财产线索。卷宗显示,陈建(化名)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8000元。在执行阶段,依法对陈建进行社区矫正。
张培远向记者介绍,社区矫正是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力量协助下进行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矫正对象在社区接受矫正期间需要定期报到、参加公益劳动、接受心理辅导等。
“执行过程中,我们通知陈建及时履行罚金8000元。但后来发现,他并未及时缴纳罚金,通过系统查询,我们发现陈建没有可执行财产。”怀远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志刚告诉记者。
财产刑未能及时执行,一桩案件就不能“画上句号”。为查明情况,张培远决定进行实地探访。
来到陈建家时,映入张培远眼帘的是空荡荡的房间:一张不稳的桌子、几件陈旧的厨具,陈建站在一旁,满是局促。
陈建父母离异,自幼跟随奶奶长大,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如今,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陈建并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收入来源是找找零活,打打零工,收入所得也只能勉强糊口。
“检察官同志,犯事之后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错了,我也愿意交罚金,以尽快了结这桩刑事案件。但是,家里的条件实在不乐观,我找不到工作,吃饭都成问题。”陈建对张培远说,脸上满是愧疚感。
“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是社区矫正法的明文规定,这一规定也为检察机关积极履职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相关部门达成了一致认同:社区矫正机构为陈建介绍本地轮胎厂工作,法院根据陈建收入水平定制每月还款分期缴纳计划,保证其基本生活费用。
对于来自各方面的帮助,陈建心存感激,并将这份感激化作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第一个月他就拿到了4000元的工资,缴纳第一笔罚金后,除了生活费外,他还给奶奶买了些营养品。
“这是一种‘双向奔赴’,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一方面有利于帮助他们重新燃起生活希望,另一方面可以推动相关案件的执行完结。这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传递了司法温度。”张培远表示。
记者了解到,安徽检察机关聚焦财产刑执行难问题,已连续四年部署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就罚金刑核查涉案人员3128人,合计4.48亿元;针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提出纠正意见11205件,有力推动解决财产刑执行难问题。
“假释出狱后,
他很有责任心,很顾家”
记者一行来到合肥庐江县白湖时,秋风正劲,湖面泛起层层微波。鱼虾正肥的季节,一家火锅店生意很是红火,火锅店的老板俞亮(化名)同妻子陈欢(化名)正里外忙碌着,脸上满是幸福。很难想象,这个憨直、略显拘谨的男子是一名假释犯。
2015年,俞亮同陈欢结婚刚满两个月时,俞亮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突遭变故,整个家庭几乎支离破碎。
丈夫入狱,新婚妻子不离不弃,跟随公婆在外务工、生活,承担起了照顾公婆的责任。这让身处狱中的俞亮既感激又羞愧。
白湖检察院检察一室副主任刘明亮告诉记者,2023年,俞亮向“检察官信箱”投了一封信,表达出自己希望了解假释政策的想法。此时,俞亮已服刑8年多,超过原刑期的一半,并因表现良好,已获得两次减刑。驻监检察官刘明亮收到信件后,按照程序进行约见。
“通过谈话调查发现,俞亮入狱后一贯现实改造表现较好,而且连续多次获得监狱评选的‘服刑改造积极分子’。在与监狱民警的交谈中,民警对俞亮的改造表现也高度认可。”刘明亮说,俞亮已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如果能够对俞亮依法适用假释,让其早日回归家庭,尽早弥补为人夫、为人子的责任缺失,自然是彰显检察温度,实现人情、伦理、法律统一的最好结果。
但是,监狱方面也表达出对服刑人员假释后再犯罪危险性的担忧,认为2年6个月的剩余刑期还是相对较长。
“在此情况下,检察机关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社区矫正机构的专家、人大代表等听证员,以及作为俞亮假释担保人的陈欢到场,围绕是俞亮否真正符合假释条件、其悔罪态度是否真诚、是否已不再具备社会危害性等进行讨论,听取听证员、监狱、俞某本人及其亲属的意见。”刘明亮说,最后得出“建议适用假释”的一致意见。2023年11月,合肥市中级法院依法对俞某裁定假释。
“假释出狱后,丈夫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脾气性格与以前相比变化很大,现在的他有责任心,很顾家。”面对记者,再次谈起丈夫的变化,陈欢脸上是幸福和满足。如今,妻子陈欢已怀孕4个月,他们在当地经营着火锅店,生活平静且美满。
2024年1月,办案检察官联合监狱民警对俞亮进行实地回访考察,与当地司法所、村社区等矫正机构进行座谈,入户对其进行帮教、教育,跟踪评估办案效果。
刘明亮说,近年来,白湖检察院注重监督监狱充分发挥减刑、假释激励作用,针对监狱担忧的假释考验期长、再犯罪危险不可控等问题,积极组织检察听证,打破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相对独立封闭的办案模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增强了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数字化助力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
根据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依法予以收监。采访团来到芜湖市无为市后,无为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张志成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
刘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因购买并吸食笑气,被无为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2日。按照法律规定,应对其进行收监。但是,无为市公安局并未将该行政拘留决定告知无为市司法局与无为市检察院。
“由于无从获知刘某被行政拘留的信息,司法局无法依据行政拘留决定向法院提请收监。同时,检察院也无法监督司法局积极履职。”张志成告诉记者,这就导致“社区矫正—行政拘留—收监执行”链条断裂。
“其中原因在于‘信息孤岛’,各部门单位无法及时获取被监管对象的完整信息,导致存在‘脱管’风险。”张志成说,直到检察机关通过应用大数据模型筛查出这一线索后,快速响应,建议司法局向法院提请对刘某的收监。
以此为契机,芜湖市检察院与无为市检察院通过深度整合分析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在矫人员和看守所出入所、拘留所出入所人员数据,共建了“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及收监执行监督模型”,精准筛查应通知而未通知、应收监而未(漏)收监的案件监督线索,探索出“数字赋能、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创新路径。目前,该模型成功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
张志成介绍,2024年至今,无为市检察院运用数字检察模型共发现监督线索50余条,根据核查发现的不当情形,向相关单位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检察建议书12份,刑事执行监督质效显著提升。
数字检察赋能监督,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截至目前,芜湖市两级检察机关运用智慧模型排查成案线索128条,全国检察机关运用两个模型排查成案线索651条,改变“个案发现、卷宗审查” 被动模式,实现监督线索“主动挖掘、精准定位”。
在无为市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内,墙上的电子屏正实时显示着“驻所检察室AI智能视频分析监督系统”的监测、分析情况。电脑前的驻所检察官正在检查AI智能视频分析系统推送过来的线索信息。
“该系统依托AI智能音视频分析技术,替代人力盯防,可以智能识别混管混押、违规会见等异常行为,实时预警并留存证据,比如对疑似传递物品的画面进行标记,无论是传递一本书还是一个勺子,都会产生一个报警信息。”无为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李建强介绍,系统构建了全天候、无盲区的智慧监督体系。
记者了解到,驻所检察室于2025年年初引入这套系统,系统试运行以来,已通过智能识别发现并推送诸如违规奖励、违规使用通讯设备等多类线索,经驻所检察人员复核后,依法向看守所提出监督意见11条,均获采纳并整改,有效提升了监督的及时性和精准度。
“AI智能视频分析监督系统就像一个‘24小时驻所检察官’,改变了过去的事后监督模式,帮助我们实现多点、高效、实时的驻所检察模式。”李建强说。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金虎)
第9413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吴贻伙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光明日报客户端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