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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直击
34万打水漂,工作没影钱全丢
2023年4月,高某某向朋友郭某某宣称自己有能力为他人在煤矿安置工作。恰逢郭某某认识急于找工作的马某甲、马某乙二人,便第一时间将高某某介绍给了他们。
得知有“内部渠道”能搞定煤矿工作,马某甲、马某乙喜出望外,当即与高某某取得联系。高某某谎称安排工作需要向相关人员“打点”,先后以“活动费”“疏通费”等名义向二人索要钱财,累计骗取34万元。而这笔巨款并未用于所谓的“安置工作”,而是被高某某全部投入赌博,挥霍一空。
此后,马某甲、马某乙多次催促工作进展,高某某始终以“正在办理”“已找领导协调”“流程还在走”等借口拖延搪塞。直到2023年10月,二人发现再也无法联系上高某某,才恍然大悟自己遭遇诈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处理
涉嫌诈骗被公诉,法律严惩不手软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子洲县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帮助安置工作”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依法向子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子洲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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