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四川凉山德昌新盛矿业“问题不少”,而应急局为何反应“很少”?》一文在“倾听社会调查”发布后,举报人德昌县成瑞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成瑞建设”)负责人詹世武没有等到监管部门的核查反馈,反而先收到了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以“表述不实”为由要求删除文章。
律师函中明确承认,成瑞建设与新盛矿业存在工程建设合作,后因新盛矿业拖欠工程款,成瑞建设于2025年5月退出项目。这一细节直接印证了詹世武的核心身份:他并非“无端举报者”,而是拥有两年多施工经历的前承包方负责人,其掌握的违法线索均源自一线施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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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詹世武回忆,施工期间新盛矿业为拖延支付工程款,曾多次采取停水、停电等胁迫手段,而更让他无法容忍的,是企业无视安全法规的疯狂违规行为。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及安全生产法规明确规定,基建期矿井仅可产生少量工程矿满足施工需求,严禁以基建名义开展规模化生产性采矿。但詹世武提供的证据显示,新盛矿业自2023年5月起接手兴隆铁矿井下建设及采矿工程起,就明确要求完成年采矿量10万吨的生产任务,月均产量约1万吨。
月度采矿工程结算单等书面材料证实,截至矿井验收前夕,该矿在基建期间非法开采矿石总量已达122420吨,远超基建期工程矿的合理数量。更严重的是,长期超负荷非法采矿已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詹世武透露,井下运输巷正下方已形成1至2处高危采空区,长约60米、宽8至15米、高45米,且未按规范预留任何矿柱支撑。“如此大面积的采空区毫无防护措施,顶板随时可能发生冒顶坍塌,一旦出事就是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詹世武说。
二、验收造假与安全漠视:用砖墙掩盖致命隐患
为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盛矿业上演了“砌墙遮丑”的荒诞戏码。詹世武揭露,在验收关键时期,矿方组织人员用砖块封堵所有通往采空区的巷道,累计修建密闭墙70多处,彻底掩盖了采空区的存在,最终成功通过监管部门验收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此同时,这些非法开采的矿石被全部转运至选矿厂加工出售,詹世武质疑其涉嫌偷逃巨额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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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建设提供的材料还曝光了更触目惊心的安全问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023年5月至2025年1月期间,矿区接连发生十几起工伤事故,造成1人九级伤残、3人十级伤残、6人骨折,仅医疗费用支出就达10余万元,累计赔付及待赔付金额超70万元。更令人发指的是,矿区部分采场出现严重自燃,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严重超标,新盛矿业却仍强令工人下井作业,导致多名工人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相关规定。
此外,兴隆铁矿的选址本身就存在重大风险。该矿区地处德昌县永郎镇纸房村一社阴家沟泥石流中等易发地段,在极端天气下可能引发重大地质灾害,对人员和财产安全构成毁灭性威胁。“在这样的地方违规采矿,简直是拿生命赌利益。”一位矿山安全专家看过相关资料后直言。
三、监管之困:举报逾月无进展,涉事矿山照常生产
2025年8月19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德昌县应急管理局实名举报,该局工作人员安金富当日回应称已高度重视,将成立调查组并聘请第三方公司现场核查,承诺调查完成后给出正式回复。然而截至发稿,一个多月时间过去,记者未收到任何调查进展答复,詹世武也表示没有任何监管人员联系其配合调查。
更反常的是,涉事的兴隆铁矿始终未停产整顿,一直在正常生产。据詹世武透露,矿方甚至对外宣称“在凉山州没人能查处我们矿”,态度极其嚣张。这种“举报无果、生产照旧”的局面,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地方监管的强烈质疑。新盛矿业负责人那句“在凉山州没有办不成的事”,更让公众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过程产生诸多联想,怀疑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问题。
四、专家警示:多重违法涉嫌犯罪,监管不作为恐追刑责
矿山安全生产专家指出,新盛矿业的行为已涉嫌多项严重违法,甚至触犯刑法。基建期规模化非法采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若情节严重可构成非法采矿罪;隐瞒重大安全隐患、强令冒险作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验收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是严重破坏行政许可秩序的违法行为。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李教授强调:“采空区未按规范处理是典型的重大安全隐患,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责令停产核查,拖延处置等同于放任事故风险。”
法律专家则针对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提出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隐患需责令立即整改。德昌县应急管理局一个多月未公布进展,可能存在监管不力或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若因不作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渎职追责。
五、社会呼吁:上级介入彻查,筑牢安全防线
矿山安全生产事关数百名矿工生命安全,新盛矿业涉嫌非法采矿、隐瞒隐患等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目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分局、凉山州应急管理局等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彻底查清以下问题:一是基建期间非法采矿的具体数量、矿石销售渠道及资金流向;二是采空区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及整改措施;三是非法开采收益的税款缴纳情况;四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过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及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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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同时要求,对调查中发现的监管环节失职渎职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调查结果需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詹世武表示,成瑞建设已完整保存施工记录、事故处理档案、隐患现场影像等证据材料,可随时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我们检举揭发不是为了私人恩怨,而是不想看到更多人因企业违法和监管缺位付出生命代价。”
六、反思:矿山监管如何跳出“违法易、查处难”怪圈?
新盛矿业事件并非个例,其暴露出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部分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漠视安全法规,违法成本过低;地方监管部门反应迟缓、执法不严,甚至存在“护短”现象;现行法律法规对基建期矿井的监管存在模糊地带,容易被企业钻空子。
专家建议,要破解矿山监管难题,需从制度层面多点发力:一是完善基建期矿井监管细则,明确工程矿的界定标准和开采限度,堵住监管漏洞;二是建立矿山安全信用体系,将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三是强化第三方技术核查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避免企业通过造假蒙混过关;四是健全监管部门问责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零容忍”,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堵住监管漏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执法效能,是摆在各级监管部门面前的紧迫课题。凉山新盛矿业事件能否成为推动矿山监管改革的“催化剂”,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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