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南阳市的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因未公开收费标准,违反价格管理规定,被内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3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12日,内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院自2022年3月2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来,涉嫌存在未公开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制作了笔录、拍照取证,并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然而,6月24日的复查显示,该院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先后下达两次《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相关违法行为才予以改正。该院规模比较大,内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对该院责令整改并作出如下处理:处以13000元罚款。(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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