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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新雏鹰”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杭州市“新雏鹰”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申报“新雏鹰”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内注册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企业产品(服务)属通用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低空经济、前沿半导体、未来网络、空天信息、元宇宙、未来医疗、氢能与储能、前沿新材料、柔性电子、量子信息等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领域。
3.企业上年度研发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0%。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申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数不少于3件(其中授权不少于1件),或企业通过PCT国际专利申请数不少于1件。
5.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企业研发团队核心成员为杭州市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人或落地项目(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
(3)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不低于2000万元。
6.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02 截止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8:00。
03申报组织与实施管理
1.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和区、县(市)科技部门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
2.认定文件下达后,“新雏鹰”企业应在三个月内与市科技局签订任务书,根据企业申请表明确“新雏鹰”企业3年内(2025-2027年)预期达到的技术、成果与经济效益等目标。
3.通过认定的“新雏鹰”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评价工作。
04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申报条件中关于年限计算、申报数据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3.企业网络申报按照系统填报说明与指引进行填写,证明材料需与系统填报内容相对应,在附件模块上传。
4.申报企业需提交企业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模板在系统中下载,填报后上传系统。
05 申报联系指南
马上扫码添加服务官微信或联系Tel:13067953453(徐老师)/15757855165(陈老师),免费获取1对1专业申报咨询。
06 关于我们
浙大科技园启真脑机智能产业化基地是在浙大控股集团领导下,由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共建,围绕脑机智能产业主体,辐射脑机+生命健康、脑机+智能制造、脑机+新一代信息技术、脑机+新材料等领域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基地,由杭州启真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全面运营。
基地依托浙江大学在脑机智能方面的学科优势,以脑机智能作为核心科技支撑,贯彻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有靶向科技企业孵化、有体系未来产业培育”的服务体系,致力于打造脑机智能领域具备成果显示度、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化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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