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某村河道保洁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人员从保洁台账入手,发现该村2013年起保洁员人数一直为8人,2019年却突然增至16人,且超半数负责河道保洁。朱组长提出疑点:河道未增、污染减少,保洁员人数为何不减反增?
调查组走访村民,得知村干部也参与河道保洁,这引起调查人员警觉。进一步比对账册,发现村里违规与村干部签河道保洁合同并发工资,还有多笔异常收支。
掌握证据后,调查组找到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询问。面对招聘资料和账单明细,王某交代:保洁员未按程序招聘,人数虚报,是为给村干部涨“工资”。
经查,数年来,该村多名干部通过违规发包等手段,违规获取专项资金4万余元,套取近1万元用于违规支出。最终,王某和原会计李某受严重警告处分,原副书记韩某和原主任顾某受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被追回。
来源:清廉江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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