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热搜事件,可以说是“不上秤四两重,上秤重千斤”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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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热搜讲的是:山东烟台的一个烧烤摊主,他长期使用玉米粒作为烧烤燃料。
然后有一些到店内吃烧烤的顾客,拍了视频传上网,引发较大的轰动效应与争议。
玉米,毕竟是咱们国家的主粮之一。在咱们重点强调粮食安全、严格杜绝粮食浪费的大环境下,将玉米粒作为燃料,怎么看都很浪费。
于是引发网络巨大舆论争议之后,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和处置。
这个烧烤摊主他感到有些冤枉,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他是2019年就开始使用玉米粒作为烧烤店的燃料。
用了7年,没有宣传,没有拍成视频扩大影响就没事,这就是所谓的不上秤四两重。
第二,这家烧烤店每年会用到600斤玉米粒,平均一天2~3斤。
他以1.3~1.5元每斤的价格从周边购买,也就是说他一年买玉米粒只买了900元。
所以这原本是一个900块钱的小事,如今却上到全国热搜,引发当地监管部门调查。
按照这位烧烤店主以及在店内吃过烧烤食品的顾客说法,使用玉米粒做燃料,确实烟尘较少,比木炭要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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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烧烤后的食物有特殊的香气,以及某种玉米的甜味,味道更佳。
根据这位烧烤店主的计算,使用玉米粒做燃料,其单位燃烧成本比用木炭还低。
所以在烧烤店主的立场来讲,它同时满足成本低、更环保、味道更佳、更有特色四大优势。
那么从供应方农民的角度呢?
这位烧烤店主过去多年采购的都是东北地区的陈化粮,然后近几年开始采购周边农户的滞销玉米。
这些农户的滞销玉米,被专业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集体采购,单价是0.7元每斤,而这位烧烤店主去采购单价是1.5元每斤。
对于朴素的农户来说,农户的收益直接翻倍。
至于部分网友关于浪费粮食的指责,因为它使用的是陈化粮或者是滞销的玉米,也就规避了直接焚烧粮食的浪费职指责。
站在农户的角度,既给农民增加了收入,同时也拓宽了滞销玉米和陈化粮的销路,怎么看都有利。
不过烧烤店焚烧玉米粒做燃料登上热搜之后,山东省烟台市的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调查之后采取的最终措施,是说虽然没有法律支撑对店主焚烧玉米粒的行为进行相关处罚,但是监管部门【规劝烧烤店主停止使用玉米粒做燃烧原料】,并且删除宣传视频,要求限期整改。
当地部门的这个通知也有一定的矛盾性,因为他用了【规劝】一词。
既然是规劝,那么就不是法律禁止,你可以规劝,我可以听劝,也可以不听劝!
从这句话来看,这个烧烤摊主还有权利继续使用滞销玉米粒或者是陈化粮来做燃料,只要不网络刻意宣传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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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地部门在规劝的后面,又加了一句限期整改。
那这个意思就是必须整改,停止使用玉米粒当燃料才能够获得重新经营的权利。
最终依旧变成了强制执行。
在相关部门调查清楚了烧烤店主确实是高价购买的陈化粮,或者滞销农产品这一前提之后,烧烤店主的选择既满足自身店铺运营成本更低,食品口味更佳的效果,同时也给当地农民增加了收入,拓宽了销售渠道。
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这是两好合一好的大好事!
网友们纷纷劝说烧烤店主不要听劝。
对于相关部门的要求,网友们的回复也很直接,也很亲民。
那就是我是农民,或者我是农民的儿子,什么大道理都不能阻碍我将滞销粮卖给1.5元一斤的买家,而不是0.7元强行垄断收购的买家。
如果真为农民好,那就让其他收购陈化良的商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也将价格提升到1.5元每斤。
这次烧烤店焚烧玉米粒做燃料事件,我认为最重要的反而是后期如果真有模仿该店主的行为,出现一些网友担心的大量商家模仿采购【当季玉米粒】,破坏粮食安全,造成粮食浪费,那么监管部门应该严管这种破坏粮食安全和浪费粮食的行为。
但是对于使用陈化粮作燃料,以及高价购买滞销玉米粒做燃料,这样法无禁止的行为,烧烤店主应该有不听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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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大环境并不乐观,特别是消费领域,最难的是消费领域的餐饮行业。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烧烤店主这样的小微企业经营者,应该具备【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权利。
所以,在不违法不违规,没有明文法律条文禁止的前提下。小微企业经营者有没有不听劝的权利?是民营经济活力的最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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