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已于近日正式发文,将于11月1日起在全省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预计到11月1日,全国将有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九成。
目前,在江苏大部分地区已经实现女职工生育津贴不用准备材料再申请,产妇产假结束后能自动到账,今年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全省覆盖。具体来说,生育津贴一般在产妇产假结束后的次月发放,以南京市为例,以往生育津贴通常在产后第六个月发放。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基数乘以补贴天数即为实际津贴数额。正常产假天数为158天;如果是难产的情况,产假天数会由原来的158天增加15天,即变为17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天数增加15天。相应地,生育津贴的金额也会按照新的天数进行计算。
除了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费,江苏还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补贴。2022年,江苏省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今年2月出台的《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在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也给予50%的补贴。
另外,在其他强化生育服务支持的方面,江苏同样做出了很多尝试。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落实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和无创产前基因诊断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政策;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给予多子女家庭更多住房支持;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对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进行探索,强调严格落实产假、延长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及相关待遇。
来源: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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