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格力朱高管的这篇微博,我瞬间明白了一课:
不点名,也能把对手“点”得人人都懂,且滴水不漏。
难道这是格力法律团队的手笔,把友商怼了,但对方又很难反击。
![]()
就是一篇”一模一样的台词,一模一样的剧本,一群看起来并非有什么观点非表达不可的人。几乎同时间海量覆盖。这是为什么?群,你知道答案吗? #收手吧群”。
67个字,而1分17秒的视频,大量素人账号用几乎同一句话反复质问:
“为什么1.5匹小米只要1700,格力却要3500?”。
不用长篇大论,因为看热闹的,注意力不会太久;
微博暗示了有组织水军,引导公众联想到“友商操控舆论”;
没有指名道姓,规避了名誉权侵权风险;
但制造了道德压力“群,你知道答案吗?”,“收手吧群” 暗示对方“做贼心虚”;
还使用网络梗 “群”暗指“X不群”增加传播力,同时保留“只是网友梗”的辩解空间。
很有可能,友商也会分析能不能就这个起诉格力诽谤,名誉侵权。
我和各位分析,法律上,“影射”必须达到“特定指向性”,即公众必然、唯一地能将其与某个主体关联;
![]()
但“群”可以是泛指,也可以是网友梗,对方若起诉,难以证明“群就是说我”。
还有就是格力这边没有“具体事实指控”,朱磊没有说“对方雇佣了多个个水军”;
他只是说“有大量相似内容”,这是事实描述;
他在质疑“这是为什么”,属于表达观点,而非捏造事实。
在商业竞争中,对企业行为的质疑、批评、讽刺,只要不涉及捏造事实,通常受到言论自由保护;
法院一般会要求举证“恶意造假”,而不仅仅是“语气难听”或“影射明显”。
所以这是法律上的“擦边球”,公关上的“高阶杀”。
我今天学到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