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一则发生在四川雅西高速雅安石棉服务区的视频,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视频中,一名约三岁的男童全身赤裸,皮肤黝黑,头发蓬松。
以四肢在地面快速爬行奔跑,行为举止与犬类相似。
他蹲伏在台阶上,用嘴反复啃咬两个黄色圆球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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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远处,其母亲衣着整齐,正抱着另一个一岁左右的男童正常行走。
一边是赤身爬地的“野人”模样,一边是穿戴整洁的正常孩童。
两个孩子仿佛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样强烈的反差让无数网友感到震惊与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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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对抚养孩子的父母并非愚昧无知的底层群体。
父亲三十多岁,云南大理本地人,拥有大学学历。
母亲四十岁左右,北京户口,更是研究生学历。
他们家境优渥,开着不错的房车,却选择用这样极端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更多细节被曝光。
这场被父母冠以“自然教育”之名的养育行为,逐渐露出了其反人性、反文明的本质。
成为一场披着“教育”外衣的现代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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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酵时间线
2025年10月15日,网友爆料在雅西高速石棉服务区偶遇这一特殊家庭。
将拍摄到的视频发布到网络,瞬间引发全网热议。
视频中男童的异常行为,以及家人的冷漠态度,让网友们纷纷质疑这究竟是养育还是虐待。
有目击者称,当时曾有人好心递上食物,却被孩子父亲大声呵斥,禁止他人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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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并非该家庭首次被发现异常。
早在2023年夏天,云南大理南涧县无量山镇新城村的村民就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
当时他就光着身子在地上爬行,有村民好心劝说给孩子穿点衣服,遭到孩子父亲的直接拒绝。
还有村民主动送饭,却被要求将食物放在地上,让孩子像狗一样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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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冬天,村里下了雪,天气异常寒冷。
有村民看到孩子父亲穿着珊瑚绒长款睡衣,而那个三岁男童依旧一丝不挂地在地上爬来爬去。
还会像狗一样吐舌头、发出怪声。
村民们虽心生怜悯,多次劝说甚至报警。
但这对父母始终拒不配合,坚持这是自己的生活方式,外人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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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镇政府最初回应称。
该男童并非野人,家中不存在虐待情况,父母采用的是“自然教育法”。
这一回应引发了更大的争议,网友们普遍认为。
这种所谓的“教育”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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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当地网信办拨通孩子父亲的电话,告知事件对孩子心理成长的不利影响。
对方依旧强硬表态“他人无权干涉”,随后挂断电话并关机。
10月18日,南涧县“10·16”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公安机关已依法介入调查,初步核查未发现拐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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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孩子及其父母身处云南省外,工作组已抵达当地,将三人纳入接触范围。
并要求其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再在公共场所出现孩子衣不蔽体及爬行的行为。
该家庭表示同意,并计划驾车返回北京。
同时,工作组联系上孩子母亲的家人,对方称近期将为孩子办理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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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最新消息显示,警方已正式介入调查,孩子和父母均被带到公安管控范围内。
此次调查的核心焦点的是,孩子是否遭受虐待及营养不良,以及所谓的“自然教育”是否涉嫌违法。
截至目前,媒体多次尝试联系孩子父亲及其奶奶,均未得到回应,事件的后续处理仍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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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自然教育真相
这对高知父母始终坚称,他们对孩子的养育方式是“自然教育”,但这种说法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
所谓自然教育,其核心是让孩子融入自然、接触社会。
通过户外活动、旅行等方式,培养孩子对自然的热爱,完善其作为“人的”认知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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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涵盖生活教育、生命教育和生存教育等内容。
而这对父母的所作所为,显然与真正的自然教育背道而驰,更像是一场打着教育旗号的极端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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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孩子的成长现状来看,这种“教育”带来的只有伤害。
三岁正是儿童语言和社会化发展的关键时期,而这个孩子长期被剥夺穿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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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以四肢爬行,无法参与正常的社交活动,甚至连基本的直立行走能力都被刻意压制。
医学角度而言,长期用四肢爬行奔跑会对孩子的脊柱发育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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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公共场合赤身裸体。
不仅会伤害孩子人格尊严,还可能让孩子面临温差变化、蚊虫叮咬、意外伤害等多种健康风险。
此外,孩子蹲伏在地面啃食食物的行为,不符合基本的卫生标准,极易引发肠胃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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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这对父母的双重标准。
视频中,他们自己衣着整齐,一岁的小儿子也穿戴正常。
唯独对三岁的大儿子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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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发现,他们居住的房车上挂着意义不明的骨串。
结合孩子脖颈处诡异的白色痕迹。
不少人怀疑这种区别对待可能与某些特殊迷信有关,但目前尚无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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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真相如何,这种明显的偏心,已经构成了对孩子的不公平对待。
进一步印证了其“教育理念”的虚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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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外界的质疑和相关部门的劝导,这对父母始终以“自由”“隐私”为借口拒绝配合。
他们声称孩子因为长湿疹,穿衣服会摩擦疼痒,所以不喜欢穿衣服,但这一理由显然无法成立。
即使存在皮肤问题,也可以选择宽松舒适的衣物,而非完全剥夺孩子穿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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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不解的是,他们迟迟不给两个孩子办理户口。
大孩子从外地带回,二孩子在家中出生,导致当地难以核实两个孩子的准确年龄。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更直接影响了孩子未来接受教育、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是对孩子基本权益的公然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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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自媒体博主曾错误地将这种极端行为解读为“有胆识”“解放天性”。
但实际上,这与“圈养教育”一样,都是家长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的表现。
两者的本质都是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
无视孩子的独立人格和情感需求,只不过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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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本质是引导孩子在野性与文明之间找到平衡,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而不是刻意剥夺其文明属性,将其推向“返祖”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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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守护未成年
家庭教育从来都不只是“家事”,更是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国事”。
我国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
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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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要求。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对照这些法律规定,这对高知父母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违法。
他们不给孩子穿衣服,导致孩子在公共场合赤身裸体,无法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刻意让孩子以四肢爬行,剥夺其接受正常教育的权利,构成了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伤害和精神上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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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虐待,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殴打伤害。
还涵盖了剥夺教育权、损害人格尊严等精神层面的伤害。
不能仅凭“给吃喝、不打骂”就认定不存在虐待。
此次警方介入调查,正是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守护。
调查的核心不仅是核实孩子是否遭受虐待和营养不良,更要评估这对父母是否具备继续监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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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调查确认其行为构成虐待,相关部门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若评估发现其不具备监护资格,可按照法律规定剥夺其监护权。
将孩子委托给亲属或民政机构监护,避免孩子继续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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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律的刚性约束,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也尤为重要。
近年来,类似的极端教养方式并不少见,从“狼爸虎妈”的棍棒教育,到如今的“返祖式自然教育”。
都反映出部分家长在育儿理念上的严重偏差。
这些家长往往自视为“觉醒者”,认为自己的教育方式优于社会普遍认知。
却忽略了教育的基本前提是尊重生命、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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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向家长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引导家长在法律和科学的框架内探索个性化的教育方式,避免走入极端误区。
目前,这对父母已经同意不再让孩子在公共场所赤身爬行,并计划为孩子办理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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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是一个积极的开始,但我们仍需保持警惕。
真正的改变,需要他们从根本上摒弃错误的教育理念。
正视自己对孩子造成的伤害,用科学、合法的方式履行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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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此次事件也是一次深刻的警示:
教育的自由不能成为伤害孩子的借口,任何育儿探索都必须坚守法律和人性的底线。
希望在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下,这个三岁的男童能够早日穿上干净的衣服。
像其他正常孩子一样学习走路、说话、交朋友,逐步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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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更多家长能从这起悲剧中吸取教训,明白教育的真谛不是放任自流,更不是极端实验,
而是用爱与责任,守护孩子健康成长,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文明的阳光下绽放生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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