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第一次退款是哪年哪月:2020年1月的资金清退真相
当650亿非法集资案尘埃落定,首批35%的退款如何抚慰百万受害者的五年等待?
2014年成立,2015年轰然倒塌,e租宝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诈骗案,牵涉资金高达500多亿元,受害投资者超过90万人。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第一次资金清退终于在2020年1月拉开序幕,为这场金融灾难画上了阶段性句点。
一、首次清退的准确时间线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公告明确指出,法院将从2020年1月16日开始,依据e租宝案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
1月16日上午十点多,一位杭州的e租宝受害人收到了她的退款!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退款比例为35%!从1月15日晚上开始,就有受害人陆续收到了法院退回的资金。这标志着e租宝案进入资金清退的实质阶段,也是自2015年12月e租宝被查以来,受害者首次获得实质性赔偿。
二、清退对象与条件
本次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值得注意的是,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
清退工作建立在前期信息核实登记基础上。2019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e租宝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和《e租宝案北京市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2019年8月2日,又发布了《北京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第二次通告》,主要目的是确定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充值与提现金额并采集银行账号等联络信息。
三、退款比例与后续安排
首次清退返还比例为35%。据知情人士透露,"E租宝正式退款了,第一批返还比例35%,预计第二批20%,第三批10%,合计返款比例高达65%!"。公告显示,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清退后将根据涉案资产继续归集的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这意味着35%并非最终比例,后续还有可能进行更多批次的清退。
四、清退方式与注意事项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登记了接收清退资金银行账户的,清退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信息核实中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4月,e租宝案进行了第二次资金清退,"本次资金清退自2025年4月7日开始,分两批次清退。2025年4月7日至4月13日,启动并完成第一批次集资参与人损失清退工作"。一位不愿具名的受访者表示,"他已经收到了钱,一共3000元。'感觉更多的是意外和惊喜,没想着能第二次退钱,因为其他P2P基本不退或者退更少'"。
结语
e租宝第一次退款发生在2020年1月16日,这是历经五年漫长等待后,受害者终于看到希望的重要时刻。"e租宝案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诈骗",首次35%的退款虽不能完全弥补损失,但至少证明了司法机关追赃挽损的决心。
金融诈骗的受害者往往陷入"超过98%的人没有逃脱那次大灭绝,包含了已经浮盈上百万的人"的困境[参考],但e租宝案的资金清退表明,法律终将伸张正义。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才是资金安全的保障。当"感觉更多的是意外和惊喜"成为受害者的普遍感受时,我们更应警惕那些承诺高回报的金融陷阱。毕竟,真正的财富增长,永远建立在合法、稳健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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