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市中心二七广场出发,沿大学路、大学南路向南驱车28公里,接近新密市郊区,大学南路与密杞大道交汇处,一个名为中金智谷的项目已停工数年。
1号地上,三栋烂尾高楼裸露着钢筋,原计划要修五栋的计划,遥遥无期;2号地几乎尚未动工被杂草覆盖,小部分还未拆迁的工业用地,现在做了物流园区;3号地上,几十栋独栋别墅有如废墟中的孤岛,点缀其间。
![]()
图:停工数年的中金智谷项目
与其西侧大学南路的绿地联排别墅、南侧密杞大道的高层住宅相比,这片本应是新密新城核心的土地,依然一片荒凉,沉睡在600多户业主近乎绝望的期盼当中。
这片烂尾楼的阴影下,9月16日、29日、3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押海蔓被控职务侵占一案。在600多名业主不断维权和信访的压力下,当地似乎想以她的被控“职务侵占”公司资产191.2072万元,作为交代。
“烂尾楼”下的司法戏码,随着法庭上激烈的控辩交锋,一个有些骇人听闻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这个被控“职务侵占”了公司资产的押海蔓,不但曾抵押家产,四处求亲借友筹措2亿多元救这个项目,就连这个被控“职务侵占”了公司的不到200万元,竟也是卖掉自己家人的房借给公司后剩下的差价。
而庭审及其它诸多证据中所不断呈现出来的,大量挪用公司和项目资金,应当为烂尾担责的另有其人,但被当地选择性无视。
以“保交楼”的名义,对押海蔓实施抓捕和起诉,可能是为了保护背后一个政商交接形成的利益链条,及抹掉押海蔓等为公司和项目筹借来的两个多亿债务,为项目被接盘清空这些负担和障碍。
一、起诉书里的她,卖掉公司的房进自己腰包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押海蔓利用郑州一美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美可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将赵丹丹购房款191.2072万元(150万元购房款+41.2072万元退房及优惠款)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
![]()
图:新密市检察院
起诉书中称,押海蔓于2018年5月至7月,以公司名义出售3号院13b房源,款项未入公司账户,而是转入常青梅、郝燕、时利莹等和其有关联的人账户。
此案于2023年启动,而当地政府于2022年成立的“中金智谷项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为了解决600多户业主的“交楼”问题,真是“认认真真”做了工作——这么大的项目,据项目真正实控人王菁等所言的并不属实之词,光负债就高达4.9亿以上,案子启动前忙活了一年,启动后直到2025年又忙活了两年,只找出来还不到200万的所谓资金问题。
然而,即使根据起诉书本身,不知是因为检方的“笔误”,还是被迫基于事实留下个小窗口——检方在指控其中150万元去处的时候,用到“在郑州一美可置业有限公司理财等”表述,而按照这个说法,即使以检方的说法,和已经呈现出来的证据链条,也很难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
二、现实世界里的她:卖了自己家人的房,把钱给公司用,这能算职务侵占?
而根据押海蔓和其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这个被检方认定为以公司名义出售的房源,其实并不属于该项目的未售房源,而是属于押海蔓爱人时延帅的房屋——2015年,一美可公司为筹集资金,鼓励员工认购房屋。对于押海蔓这样的公司高管,认购房屋甚至是一种必须完成的任务。为了响应公司号召,押海蔓以其自己及家人名义购置了多套房屋。其中,这套被检方指控系以公司名义出售的房屋,便是当时由押海蔓的爱人时延帅以其表弟王德安名义全款购买。
不仅押海蔓及其律师提供的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就连检方所提供,用于支持对押海蔓的调查及起诉的那份审计报告中的信息,这套房也属于押海蔓的爱人时延帅所有。
2018年5月,公司需要缴纳一亿左右的土地保证金,由于资金短缺,押海蔓决定将该房卖掉,售房款借公司使用。这位叫赵丹丹的客户,是股东及公司实控人王菁的朋友康洪文介绍而来,转卖的价格也是王菁代表押海蔓谈定。
赵丹丹2018年购买这个房屋时候的市场价远高于押海蔓当年购买房屋时的价格。赵丹丹购房成交后,一部分售房款直接交到公司供公司使用,后续部分的购房款则以退房款以及优惠款名义支付给押海蔓,作为房屋售价的溢价款。
![]()
图:停工数年的中金智谷项目
检方指控中提到这个的3号院13b房源,原在一个叫赵育红的人名下,因为赵丹丹想要的是个独栋别墅,就和她商量后与时延帅表弟王德安名下的房屋做了对调。
被所谓“职务侵占”的一美可公司也出具了《情况说明》,明确证实了3号地13B房源是赵育红名下房屋,王德安和赵育红部分房源调换并进行转售行为,属于公司及客户自身正当行为,并证实这一行为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未损害公司任何利益。
![]()
图:新密市检察院
对于这些,检察官等完全清楚,但却依然做出批捕决定,并提起公诉。
9月16日下午庭审结束,检察官主动对律师说,让押海蔓退点钱,检察院按缓刑处理,被律师坚决拒绝——指控职务侵占将近200万元的案子,远超6万元的“数额巨大”标准,如果成立,需要面临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退钱就能缓刑,这是什么办案逻辑?
三、已经拒绝批捕三次,这个检察院已经算是很有“底线”
据检方,此案之所以启动,系因为“中金智谷项目工作专班”委托审计机构做出的审计报告,发现“线索”后移交公安机关,全然不管,国家机关如此审计民营企业属于违反《审计法》的非法行为。虽然,即使受这个专班委托所做出的审计报告,其中也没有显示关于“职务侵占”的款项。
因为“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应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受害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所以,报案的主体一般应该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以单位的名义,或者由股东、监事或其他知情员工,或如供应商、债权人或迟迟得不到交房的业主这样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在这个案子里,这些全都没有,连个自然人签字都无,整个案子都属于“非法立案”和“非法侦查”的结果。
据起诉书,2023年6月9日,押海蔓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24年7月5日因“事情不清,证据不足”,被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次日被新密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直到2025年4月30日,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新密市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
对于连正常的报案手续都没有,属于公安非法侦查的结果,庭审中,押海蔓的辩护律师指出,以往有的其它类似案件,法院一般会按无罪处理。但新密市检察院这次却不再坚持以往“事情不清,证据不足”就不予批捕的立场,换了个检察官,批准逮捕。
所谓的押海蔓“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于2023年和2024年被两次关押,是指一施工队负责人牛根亭给公司准备烟酒和现金折合50万元,让公司帮忙融资找中介机构的服务费,押海蔓只是其中经手人之一,有公司多名高管理共同参与,有镇政府会议纪要,有财务凭证作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
押海蔓从中并没有拿一分钱,却被以这个罪名启动调查及抓捕。牛根亭的一份录音显示,说他是被公安半夜从家中拉走,逼他说借给公司的50万是行贿押海蔓,到底是不是如此,他没有正面回答。
![]()
图:新密市公安局
2024年7月4日,公安给检察院又报了个诈骗罪名,说给牛根亭50万的借款抵的房屋是查封状态,借款抵房是政府协调公司给牛根亭办理抵房,检察院依然觉得疑点太多,还是没有批捕。
2025年4月21日,公安给检察院又报了一个挪用资金罪——项目刚起步的时候,公司需要用钱,需要用押海蔓一套房做抵押贷款。该房当时尚欠银行53万元贷款,公司决定先行出资53万元还上贷款,待贷款下来后由公司使用,后该房屋抵押获得贷款160万元,扣除公司垫付的53万元,剩余贷款继续让公司使用。这也能算挪用资金?检察院没有批捕。
庭审过程中,押海蔓反复质问检察官,现在以涉嫌“职务侵占”起诉自己,此前的那些罪名,到底还在不在了,是不是还要“买一送三”?检察官没有回应。
四、为保交房还是为找事,办案人员称,“公司法里有几十条,还是几百条来着,就不信一条也扣不到你。”
在楼市下行,烂尾楼大量出现的背景下,全国各地为了“保交楼”可谓使出浑身各种解数,包括屡见不鲜的动用刑事手段,频频见诸媒体。
但一般而言,为“保交楼”,全国各地,即使已经暴露出来的一些违法行为,背后稍微正常一点的的逻辑和做法,目的都是为了“找钱”,或者对一些不配合的人“上手段”,以使其就范。像对押海蔓案这样,不以“找钱”为目的,只以“找事”为目的的,还真是罕见。有办案人员甚至对押海蔓说,“公司法里有几十条,还是几百条来着,我就不信一条也扣不到你。”
而为配合保交楼的“找钱”,不但押海蔓给专班及公安等提供过重要线索,还有其他相关利益方提供的系列举报材料及证据、线索,蹊跷的是,新密有关方面对这些居然表现出来极不正常的冷漠,乃至明显的包庇。
是因为押海蔓不配合“保交楼”工作?也完全不是,虽然是小股东,但她为了抢救这个项目,押海蔓不但几乎借遍了亲朋好友,抵押出两套房子和车子,信用卡也刷爆,至今公司还欠她和家人至少2000多万没有归还,甚至连自己的房子都因为被抵押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数字也得到了审计报告的支持。
押海蔓曾在中欧的EMBA就读,和同学校友交往中颇受认可,她也利用中欧校友关系,给项目融资投入了两个多亿,直到现在,她发动各种亲朋好友、同学故旧借给公司的两个多亿也还没有归还。
她在救这个项目中所表现出来的,还真像检方指控中所认为的就是公司实控人一样,然而实情却是,她只是公司的一名股东,兼公司的总经理——作为管家,承担了比老板更大的责任,做了比老板更多的贡献,结果,还要被当替罪羊推出。
五、实控人到底是谁?王菁的隐身术,与当地官方的离奇否认
在这个名为中金智谷的烂尾楼项目的层层迷雾中,一个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到底谁才是一美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检方的起诉书中,将押海蔓描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以此指控其职务侵占,这一说法显然是在有些李代桃僵。公司真正的实控人其实是叫王菁,一个在项目启动之初和过程中掌控大局,却在烂尾后悄然隐身的女人。
![]()
据押海蔓及其律师提供的股权结构资料和公司内部文件显示,一美可公司成立于2013年,王菁通过控股的河南中金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多数股权,并担任实际决策者。项目开发初期,王菁亲自参与土地竞拍、融资谈判和重大决策,例如2015年项目启动时的土地保证金缴纳,便由她主导。包括多名公司前员工在内的说法也证实,王菁经常以“老板”身份主持会议。押海蔓作为总经理,仅负责执行层面的运营和资金调度。
然而,在新密市“专班”成立后的审计和调查中,王菁的角色被诡异淡化。审计报告中,仅将她列为“股东之一”,而将押海蔓推上前台。庭审中,检察官多次回避王菁的决策痕迹,甚至在面对押海蔓的辩护律师质询时,声称“王菁仅为名义股东,无实际控制权”。
然而,多份包括视频在内的资料显示,即使在项目已经出现烂尾,当地政府成立的“专班”召开的多次协调会中,王菁也在以公司大股东和实控人的身份出现。
六、抓了押海蔓,逼她低价网签给牛根亭69套房
2023年6月9日,押海蔓被新密市公安局民警带走,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监视居住100多天。但在这整个期间,办案人员只字不问押海蔓如何受贿的事,押海蔓问为什么,办案人员称,“你想要笔录的话,明天就给你做一个”,但直至解除对她的监视居住,也没问过她这个到底怎么回事。
被关押期间,押海蔓被逼以超低的3200元一平米价格,网签给牛根亭69套房,仅为原价的五成,远低于正常的市场水平。
![]()
图:中金智谷项目烂尾楼
专班在“保交楼”名义下,协调这种以房抵预付款,说是网签后就可复工。如果这个说法属实及成为事实,倒也能勉强说得过去。
然而,房子被低价以预付工程款名义网签了,牛根亭却至今也没有复工,房子也没有退回公司,新密市“保交楼专班”的这个做法,就显得颇为耐人寻味。这到底是在保交楼呢,还是在侵蚀公司资产,及以此更加增加“保交楼”的难度?
七、王海亭附有详细银行流水等证据的举报,当地轻飘飘来了一句,“没有犯罪事实”
当地在这个烂尾楼项目上,葫芦里卖的到底什么药?一位名叫王海亭的实名举报,及其做出举报后当地官方的离奇回应,或可窥一斑。
因被该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项目无法完工和农民工工资不能支付,王海亭做出举报,称王菁涉嫌职务侵占和抽逃出资,共计约2685万元。
笔者所见到的王海亭举报,及其所附证据,每一笔资金流向都有银行流水等路径查询,及相应证据支持。
其中,一份名为《投资回购协议》的文件显示,甲方于2013年度共计投入人民币2300万元,其中,从2013年至2019年,共拿走周转共计1140万元,投资剩余本金为1160万元。
![]()
图:投资回购协议书
王海亭在其举报中称,这份《投资回购协议》,就是为掩盖此前早已其变相抽逃1140万元出资真相。
押海蔓等股东也证实,王菁之转走这1140万元,其他股东均不知情,也未同意过。
然而,对于如此清晰可查的线索和资金流向,新密官方竟然选择了集体性失明,对此不闻不问,轻飘飘来了句“没有犯罪事实”,甚至声称,王菁本人没有在一美可公司任职工作、也没有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只是于2013年经押海蔓介绍,以投资人身份向一美可公司投资2300万元,2013年至2019年之间因其资金紧张及家庭原因. 陆续收回投资款1140万元——如果她如新密官方所言,仅是一名普通的投资者,就能在其他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么多钱转走?新密官方的这一掩耳盗铃说法,显难成立。
这,和在“保交楼专班”成立之后几乎完全针对押海蔓个人进行的穿透审计待遇,以及在哪怕审计报告中并没有发现她被指控的诸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证据,却依然要对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抓捕和调查,甚至起诉,形成鲜明对比。
八、康洪文举报,王菁不但抽逃出资、职务侵占大量资金,还行贿公安和专班,构陷押海蔓
举报王菁作为公司实控人而抽逃出资,职务侵占大量资金的,不但有要不到工程款的施工队负责人王海亭,还有曾任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的康洪文。他作为王的前任男友关系颇为特殊,因此知道更多内幕,因为被王菁抽逃及侵占项目资金而导致自己被欠的钱无法收回,故也做出举报。
![]()
图:关于康洪文的任命通知
据康洪文举报,王菁曾找一个叫邢诗峰的人融资,答应邢投资的1000万定金到位后就把押海蔓赶走,给邢股份及让他担任董事长。2016年11月上旬,邢的1000万定金到账,王菁让押海蔓给邢诗峰下发了任命其为董事长的红头文件,但彼时一美可已投入大量资金,邢投入的钱不能覆盖原先王菁答应他的股份及还要给“中间人”的干股,合作没有达成,但这1000万却已被王菁个人占有及“挥霍”一空。
于是,因为康能找到资金,王菁又任命康洪文做董事长,邢诗峰做总经理,让王继东和王莺过来帮她审计公司账目。王继东和王莺看完账目后,发现王菁转走了巨额资金,而且很多都是押海蔓不知道的,因为会计李瑞和出纳李慧敏都是她安排的,她让会计出纳转钱都是她的财务张维娜直接安排她俩办的,并不经过押海蔓。
康洪文的举报信中还称,王继东曾提醒王菁,这些私下转走很多钱都属于职务侵占,或实收资本抽逃,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于是,王菁又安排人背着押海蔓,将公司账目拉到郑州市进行调账和平账,销毁她拿走钱的一些账目。即使如此,她转走钱的银行流水那些并无法消除,一查即知。
康洪文在其举报信中还提到,2023年6月,王菁打电话给他,让他回去给她帮个忙,到新密公安局作个证,说公司实控人是押海蔓,在他任职期间押海蔓拿走过钱。王菁对他说,公安和专班的工作她都做通了,利用康是前董事长兼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言有说服力。康一听是让自己去做伪证诬陷人,而且明明王菁是实控人,在康自己任职期间押海蔓很少去项目,更没有拿过钱,就拒绝了她。
![]()
图:新密市公安局
押海蔓出来后(应指被取保期间),王菁埋怨康,嫌没有配合她,让她送出去的很多钱都白花了。康洪文的举报信中还说,南浦集团的高管中,有一个王菁的老部下也曾找到施工方王海亭,让王海亭也去公安局诬告押海蔓。
康洪文的举报信中,还提到王菁给新密公安和专班一些人员送礼和行贿的内容外,还提到,“有人问王菁为什么要这样害押海蔓,王菁亲口承认,说她转走了不少钱,不这样找个人替她背锅的话政府不会愿意,同时,只有押海蔓她进去了,她同学的钱(指押海蔓找自己同学为公司借的钱)就不用还了。而且王菁还说过,不管是有意愿接盘的南浦集团,还是一家名为成品房的公司(河南成品房装饰工程中心(有限合伙)),都嫌这个项目要太多钱,不把押海蔓弄进去不好去化债务。”
对押海蔓庭审中所呈现出来的,明明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仅2.8亿左右的债务,王菁却对南浦集团等声称共有负债4.9亿。这多出来的两个多亿所为何故,不得而知。
如康洪文的举报中写道,王菁多次自述,“她给公安和专班送礼都每次都是5万、10万的,押海蔓给这些人送过钱吗?他们该保护谁他们不清楚吗?谁敢把她抓进去她会把他们都咬出来。”——他认为,这些行为不是政府解决保交楼的思路和态度,主管干部都是王菁的保护伞,才造成项目至今没人敢接,烂尾至今——造成上千家业主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社会不稳定和业主常年屡次上访。
根据庭审所显示的押海蔓的离奇案情,以及王海亭、康洪文两封举报信中所指向的问题,以及新密官方相关人员在这个案子中极不合常理的表现,押海蔓这个案子到底真相如何,似已不仅局限于其的被冤枉这样的司法问题,而是已经涉及到更大层面,和需要纪检等部门的介入,真相才可能水落石出。
这,不仅事关押海蔓个人的司法正义,和600多户业主交了钱却拿不到房的近乎绝望中的期待,和包括王海亭、康洪文等在内的施工队伍和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在楼市下行,全国各地“保交房”的压力下,新密市的这种做法能否得到纠正,更有了全局性的意义。
对此,除吁请河南方面尽快展开应有之调查,早日还事情一个真相,及给出应有之正义公正,我们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