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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乌鲁木齐军区顾问何林兆
何林兆,1920年8月6日生于河南省西华县七里仓镇(今奉母镇七里仓村)。
1938年4月,何林兆入西华县抗日军政训练班,8月参加西华人民抗日自卫军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参加新四军游击支队杜岗会师,转入新四军游击支队。1939年12月,任新四军第六支队二总队政治部技术书记。1940年入抗大四分校学习,毕业后任新四军第六支队宣传队队员、连指导员,第六支队二总队政治部除奸干事。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四师政治部锄奸干事、政治部党支部书记。同年8月,任第四师骑兵团特派员、锄奸股股长,骑兵团第三大队政委。何林兆参加了开辟豫皖苏边抗日根据地和巩固发展淮北抗日根据地斗争,参加了新四军第四师西征战役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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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3月在青阳留影。左起::王开一、展广蕴、孟昭贤、何林兆。
抗日战争胜利后,何林兆任华中野战军第九纵队七十三团保卫股长。1947年1月,任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五师保卫科长、政治处副主任,第三野战军二十一军六十二师保卫科科长,第一八五团政委兼中共天台县委书记。参加了宿北、鲁南、孟良崮、淮海、渡江等战役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何林兆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志愿军第二十军五十九师一七六团政委,第五十九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参加第四、第五次战役。回国后,入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1959年毕业后,任第二十军五十八师副政委、政委,第五十九师政委,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第二十七军政治部主任,新疆军区副政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军区顾问(副大军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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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春,第一八五团领导合影。左四为何林兆。
1955年,何林兆被授予上校军衔。1961年晋升大校。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旗勋章。
2019年4月2日,何林兆在南京逝世,享年98岁。(据童来喜等主编《从新四军中走出来的未授将衔的军以上干部》等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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