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九案。
未成年人恶劣犯罪重判一直是我呼吁的一个话题。
因为写过太多案件,每次牵涉到未成年我都会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还有一种手伸不进屏幕的无力感。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有一些小孩表面正常,心中却藏了一个恶魔,一旦冒出来,就要害人!
今天的案件,更是让人气的发抖!
昨晚开始,深圳女生潘予优(以下称优优)被同班同学钟某川捅了26刀惨死,不停登上热搜,死亡地点就在自家楼道门口。
离家只有一墙之隔,却再也回不了家,何其可悲!
更可悲的是,优优跟凶手并无明显纷争,优优的妈妈在此前还无偿接送了杀人男孩三年。
出于嫉妒心将女孩残忍杀害,案发后身上有血还能非常镇定伪装救人,假装自己不是凶手。
15岁的男孩,就敢持刀杀人,还表现的如此冷漠和自私,判100个死刑都难以消弭其罪过。
可他会被判处死刑吗?不知道,因为他才15岁,未成年,这是他的保护伞。
严格来说,他作案时,还不到15岁,他故意选择在15岁生日前的一天作案,也许就已想好了年龄可以帮他逃脱死罪。
他放出了心里的野兽,杀死了一个风华正茂的即将中考的女孩,也带走了女孩母亲大半的生机。
优优妈妈在女儿死后,瘦骨伶仃,一夜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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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我的女儿回来,让我再摸摸她的脸,再听她叫一声妈妈!”
“我的女儿优优她永远都是那么好的女孩,善良、阳光、漂亮。如果可以,请你们也记住她,记得她曾来过这个世界。只要还有人记得,她就未曾真正离开。
她承受了太多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苦。而我却没能为她辨清身边的善恶,没能成为她可以依靠的岸。这份愧疚将永远刻在我心上。”
“白天的欢笑,深夜的清醒,独自承受的凌迟。仿佛被割裂成两个人,一个在日光下强颜欢笑,另一个在夜色里被无尽的喧嚣吞噬。”
一字字,一句句,如同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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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失去孩子的老母亲,她强忍悲痛,只想为女儿讨回公道,她要的简单,却也难如登天。
她要的无非是杀人者“一命抵一命”!
可未成年却成了一道横亘在法律公正与受害者所求的公道之间的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
优优妈妈知道现行法律有一条“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可她怎能甘心女儿这样在冰冷的地下腐烂,却连一个公道都求不得?
她奋力呼吁:
“我要的不是同情,不是敷衍,我要的是公道!是让那些罪人付出代价!
钟某川判一千次一万次死刑对我来说都是不公平,因为他死了,我的女儿也不会再回来,永远都不会再回来!永远!!
然而目前法律早早为我们受害者写好的不公"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句话,你们可知道这才是对我们受害者及家属最大的伤害!”
她嘶吼着: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为什么连判凶手死刑都这么难?
为什么不能公审?为什么不敢让记者来、让人大代表来旁听?
难道就是为了保护这个如此恶劣的凶手吗?那我优优谁来保护?!谁能还我一个活蹦乱跳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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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句如刀,却剜不尽优优妈妈心底那无尽的痛楚。
也让我们旁观者心有戚戚。
未成年,不是犯罪的理由和免死金牌,无论成年与否,无论精神正常与否,无论是何种物种,都应该杀人偿命,为自己的过失或故意犯罪付出相应的的代价。这才是生而为人应该追求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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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进步不应该只是争议,还应该落到实处。
此案15日已经庭审结束,法院择期宣判,优优妈妈希望可以重判凶手。
她说:
“他(凶手)一直没道歉,直到听到要死刑才向我磕头求饶。”
请手握法律准绳的上位者们看一看这个老母亲的泣血恳求!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期盼一下,这个未成年凶手会被判处死刑呢?
我如蝼蚁,虽微小,也愿为这世间的不公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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