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属来问我:
“我老公被留置了六个月,现在移送到了检察院,当地律师阅卷说,案子里有80%以上的钱他根本没拿到手。这种情况能不能打无罪?需不需要请外地律师?”
智豪张智勇律师认为:这种案件,完全可以辩护,而且很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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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AI制作,仅作示意参考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拆开来看:
这类案件我们见得太多了,案件表面是“受贿”,但背后很可能只是“意图”或“沟通”,钱根本没进账,也没碰到手。
一般会有三种认定路径,不同的路径,辩护打法完全不同——
第一种:根本没发生送钱行为→ 可以主张无罪
有些案子只是“说说而已”:
▸ 对方说想送点好处,但你根本没接受
▸ 对方没有任何实际行动,没转账,没拿现金
▸没做任何准备,钱没备齐,或者说着说着,对方自己用掉了
这种情况,我们就主张“意图交换没成型”,钱没动,也没人得利,根本没犯罪构成,我认为这种情况应该是无罪的。
第二种:有实质意图但没收钱→ 犯罪未遂,可争取从轻
如果确实谈了好处,也准备收了,但客观上钱还没到——
这类情况司法实践中也经常认定为“受贿未遂”,比如:
▸ 钱款还在中间人手上
▸ 被调查时收钱动作还未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用“未遂”作为辩护突破口,法律规定,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种:虽然没拿钱,但“对价”已经谈妥 → 有可能被认定为既遂
如果办案机关认定:
▸ 你已经明确收了这个承诺
▸ 对方已经完成了“送”的动作
▸ 钱虽然没进你账户,但“对价交换”完成了
那就可能被认定为“既遂”。但这时我们仍然可以做两件事:
①突破证据:看钱到底到没到?中间有没有反悔?有无“实际交付行为”?
②挖掘瑕疵:比如笔录中是否存在诱导、缺失同步录音录像、账目对不上等问题。
所以,即便是第三种情况,也不是完全没有空间,关键看怎么打。
至于需不需要请外地律师?
如果你有条件,你可以请了当地律师以后,再请一位外地律师,大家相互合作、优势互补。
我们有些成功案例,就是采取了“内外配合”的模式:
外地律师可能在方式方法以及程序的辩护方面伸展的空间更大一些
本地律师熟悉人情地缘、配合沟通、细节落实
两者结合,可能更有优势。
尤其像这种证据有争议、认定空间大的案子,不能只看“金额大不大”,关键是有没有切入点。
一句话总结:
钱没拿到,就不是板上钉钉的罪。
不要自己吓自己,也不要放弃争取。
每个案子,都有转圜的可能,只是你有没有找到那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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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9年来代理了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黄毅案、贵州省原副省长李再勇案、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级职务案,厅级数十件,以及国企、私企人员等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等案,让多人无罪释放。张智勇律师只做刑事案件,擅长职务辩护,行贿,经济犯罪、程序辩护等各类刑案,不畏强权,敢于发声,始终秉持正义至上的执业原则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万件,数百件取保不起诉判决无罪案例,为众多当事人实现了无罪释放,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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