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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与相关单位共同在威海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与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供图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本刊记者 刘庭梅 通讯员 李涵桥
“这可是祖祖辈辈耕种的良田啊!”某村土地被李某承包后,李某又将土地无偿流转给自己的公司使用,开展非农建设,导致土地农业用途被改变,耕地受到损毁。村民们痛心疾首。村委会遂诉至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审慎处理该案,判决双方解除承包合同,责令李某返还土地,以司法之力捍卫耕地红线。
近年来,环翠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更新执行理念,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能力,构建起审判、执行、修复、预防的全链条保护体系,让每一起案件成为生态保护的鲜活注脚,在绿水青山间书写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司法答卷。
审判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继续挖!王主任那边我都打点好了,交个占用费就行!”在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的默许下,沉寂许久的某采石场内,再次响起了刺耳的机械轰鸣声。
刘某雇用于某组织施工队,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大肆盗采石料。短短一个月,开采区域的植被和土壤就遭到严重破坏。面对这一违法行为,环翠法院重拳出击,经依法审理,认定刘某、于某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王某作为村委会主任,明知涉案矿山已被依法关停,仍收取费用,放任开采,应以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以非法采矿罪对三人判处刑罚,以刚性裁判彰显生态保护决心。
为守护好辖区自然环境,环翠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同时,选聘具有环保专业知识或从业背景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多维度提升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及调解能力,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及当事人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近300件,以审判利剑护佑一方水土。
府院联动巧解执行难题
“承包合同已经到期了,你凭什么不返还土地?”
“我没法还!土地还回去了,我这些树怎么办?”
老于多年前承包某村土地,种下600余棵银杏树等树木。由于承包合同已到期,某村村委会要求解除合同,并诉至法院。但满地树苗已成林,砍了心疼,移走无力。面对法院“移除树木并返还土地”的判决,老于始终推脱,拒不履行。双方僵持不下,村委会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被指定给环翠法院后,执行人员看着连片的树木也犯了难:既要保障申请人权益,将树木清走、归还土地,又要尽量减少被执行人的损失,保留树种。该怎么办?经研判,环翠法院执行局最终决定给这600余棵树木“搬家”。
执行局法官特地咨询农业领域专家,将时间定在树木移栽成活率较高的11月下旬。环翠法院成立挖掘组、搬运组、警戒组、劝导见证组等,同时商请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文登区人民政府、文登区泽头镇人民政府、文登区人民法院等单位派员协助,并联合邀请专业的园林作业团队,确保移栽后的树木能够顺利成活。
经过连续两天作业,土地被顺利返还给某村委会,老于的所有树木也得到妥善安置,实现了生态资源保护与判决执行的双赢。
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执行案件中,如何统筹兼顾各方权益、妥善处置自然资源和附着物,始终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环翠法院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靶向发力,依托府院联动、上下协同,依法执行、绿色执行,最大限度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做好司法保护“后半篇文章”
清晨的渔港码头,一尾尾鲜活的鱼苗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在环翠法院、环翠区人民检察院、环翠区海洋发展局等多方见证下,数百万尾鱼苗通过放流槽欢快地跃入黄海,为这片曾因非法捕捞而受损的海域注入新的生机。
这场生态补偿活动源于环翠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禁渔期间,被告人李某安排船长连某某等人进行拖网捕捞作业,非法捕捞鱿鱼、玉筋鱼等渔获物,相关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经鉴定,造成海洋渔业资源损害所需恢复费用为211.2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环翠法院发现,某鉴定中心建议李某等人增殖放流的中国对虾种、金乌贼卵并不适合环翠区海域,遂主动与区海洋发展局沟通协调,在保证生态修复效果的基础上,由区海洋发展局调整放流品种,同时向某鉴定中心出具函件,确保增殖放流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最终,在环翠法院的主持下,环翠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双方约定采用增殖放流当地鱼苗的方式进行修复,并就放流鱼苗的种类、数量、时间、地点、验收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2024年9月,环翠法院设立羊亭河湿地公园司法保护与修复基地,深入开展生态修复、法治教育等工作,不断扩展以基地为中心的司法保护矩阵。与此同时,庭审观摩、司法建议正不断深化司法与行政的协同联动,推动形成更广泛的生态保护合力;旁听庭审、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活动,正将司法审判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推动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从惩治犯罪到修复生态,从单兵作战到联动共治,环翠法院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以裁判树规则,以执行促修复,以协同强治理,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未来,环翠法院将继续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千里山海构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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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76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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