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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甲科技公司与乙数字公司签订了一份《项目开发合同》,约定由甲科技公司为乙数字公司完成某软件平台的开发工作。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乙方(即乙数字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合作一段时间后,为推进项目后续事宜,又于2020年5月签订了《项目补充备忘录》,其中对合作细节作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约定,若产生纠纷,由“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后因乙数字公司未按《备忘录》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甲科技公司向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备忘录》、判令乙数字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并赔偿相应损失。乙数字公司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本案应适用《开发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即由乙数字公司所在地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备忘录》内容属于《开发合同》的补充,二者具有高度关联性,故支持乙数字公司的异议,裁定将案件移送至乙数字公司所在地法院。甲科技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二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定本案由甲科技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案件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本案应依据后签订的《备忘录》中约定的管辖条款确定管辖法院,即由原告甲科技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协商确定由某一特定法院管辖其纠纷的一种制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协议管辖制度的设立,旨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选择解决争议的场所,从而增强交易的可预期性,降低未来纠纷解决的不确定性。
二、先后签订多份合同,管辖条款不一致时如何认定?
在商业实践中,合作双方基于项目进展、情况变化等因素,先后签订多份内容相关联的合同是常见现象。当这些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约定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便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焦点问题。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即在于此。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审查先后合同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它们在基础事实、法律关系上是否具有同一性与不可分性,以及后合同是否构成对前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
1.基础事实与法律关系的同一性是判断前提
如果先后签订的多份合同,针对的是同一核心交易、同一法律关系,例如本案中均围绕同一软件平台的开发与服务展开,那么这些合同通常被视为一个整体交易过程的不同组成部分。此时,后签订的合同往往是对前合同的补充、细化或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于后合同中就争议解决方式作出新的约定,应被理解为是对整个交易关系争议解决机制的重新协商与确定。
2.后合同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前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包括对合同中任何条款的修改,其中当然也涵盖争议解决条款。当双方在后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与先前合同不同的管辖法院,且该约定符合协议管辖的法定要件时,应认定双方已就变更管辖法院达成了新的合意。这达成的合意,体现了双方在特定时间点最新的真实意思表示,理应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因此,在效力上,后合同中的管辖条款通常优先于前合同中的相应条款。
3.“合同可分性”原则的适用与限制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考虑合同是否具有“可分性”。如果先后合同在主体、标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彼此独立,基础事实与法律关系不同,那么它们可能被视为相互独立的合同,各自适用其约定的管辖条款。然而,如本案所示,当合同之间紧密关联,后合同是前合同的延续或补充,难以分割时,则不宜适用“可分性”原则。此时,将整个交易关系视为一个整体,并依据最后达成的管辖合意来确定管辖法院,更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和交易效率。
三、在实践中如何准确适用与主张?
对于市场交易主体而言,明确且一致的争议解决条款至关重要,能有效避免在纠纷发生时陷入管辖权争议的程序泥潭,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当事人在签订系列合同时,应对争议解决条款给予充分重视。如果意图维持先前合同中的管辖约定,应在后续合同中明确写明“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未尽事宜仍适用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XX合同》相关条款”或类似表述,以保持管辖条款的一致性。如果意图变更,则应在后续合同中清晰、无歧义地载明新的管辖法院,确保该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要求。
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需仔细梳理所有相关合同文件。若存在管辖条款不一致的情况,主张适用对其有利的管辖条款的一方(通常是依据后合同条款起诉的原告),应准备好证明合同关联性以及后合同管辖条款有效的证据,并向其选定的法院充分阐述适用后合同条款的法理依据,即强调后合同体现了双方最新的合意,是对前合同的变更。
律师寄语
对于企业而言,规范的合同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在签订系列合同或补充协议时,务必对争议解决条款保持高度关注,确保其清晰、一致且符合自身利益。一旦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应积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裁判规则,维护自身的程序性权利,为实体争议的公正高效解决奠定基础。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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