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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拆迁款如何从补偿变成了罪证,又从罪证变成了国家赔偿书上冰冷的数字。
 作者  | 磊叔
 编辑 | 磊叔
题图 | 朱双喜
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时,朱双喜发现自己的四年零三天被折算成了38万元。他下意识地算了算:平均每天价值约260元。这个数字让他想起在狱中时,曾听狱友调侃说“这里的床位一天成本不止三百”,而后苦笑。
一
四年前,他也是这样拿着纸——不过那是逮捕令。当时他并不清楚,自己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怎么会从“自愿承诺”变成了“敲诈勒索”的证据。
二十里铺村的拆迁在2012年本是桩普通的城市扩张故事。朱双喜的两栋自建楼立在金水区,像大多数城中村建筑一样,既不算豪华也不寒酸。与开发商的谈判持续了数月,最终达成的1300余万元补偿方案,双方都签了字,转了账。
开发商出具的那份“自愿承诺书”,当时被朱双喜仔细收好,他觉得这是护身符。他没想到,这张纸会在几年后成为案件的核心物证,更没想到法院终审时会指出:“开发商签署协议系商业利益考量”,并无胁迫。
民事协商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在这个案件中变得模糊不清。有网友质疑:“不拆是钉子户,拆了成罪犯?”这种困惑不仅存在于公众认知中,也成为了司法实践中亟待厘清的问题。
二
2021年,案件突然刑事化。朱双喜从被拆迁户变成了犯罪嫌疑人,罪名先是敲诈勒索,后变为寻衅滋事。当他站在被告席上听着一审判决时,注意力却游离到了法庭窗外——一只鸟反复撞击玻璃,试图飞到外面的天空。
四年刑期落地,1300万拆迁款被追缴。入狱后第三个月,他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却未能见最后一面。接着,两位亲人相继离世,他都在狱中。他后来回忆,“这是38万无法弥补的伤痛”。
郑州中院终审法庭在2023年8月8日成了一场迟来正义的舞台。法官宣读判决书时,语言枯燥而机械,但当“无罪”二字出现时,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抽泣。
朱双喜注意到法官念到“无证据证明构成犯罪”时,语气没有任何波动。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严谨而冰冷的。2023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约为260元/日,实际羁押1460天的朱双喜获得了38万元赔偿。然而,他拒绝接受这一方案,认为2025年的新标准应为409元/日,且未包含精神损害与家庭损失赔偿。
三
朱双喜的遭遇令人想起山东宋氏兄弟案,他们也因拆迁补偿被判刑,后来得以平反。这些案件暴露了民事协商与刑事犯罪边界模糊的司法困境。
更值得关注的是开发商“先赔后告”的操作,这暴露了强势方利用司法打压弱势维权者的漏洞。这种操作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侵蚀了司法公信力。
朱双喜现在最坚持的是追责。他已向监察机关提交材料,要求调查一审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行为。他公开质疑:“为何将民事协商扭曲为刑事犯罪?”
他的案件成为检验司法纠错机制的标杆。结果将影响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以及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四
朱双喜现在习惯性地保留每一张纸片:超市小票、水电费账单、甚至街上派发的广告传单。他说:“文字可以定罪,也可以平反,但最重要的是它们能记录真实。”
拿到赔偿金后,有人劝他离开这个伤心地,他却摇摇头:“我要的不是赔偿,而是让制造冤案的人付出代价。”
四年冤狱,38万赔偿,1300万拆迁款——这些数字终将被淡忘,但朱双喜希望,自己的坚持能让更多人避免重蹈覆辙。
“写作,能让自己的生命得以流传。”朱双喜虽非作家,但他用四年的自由为代价,留下了一个关于正义、尊严和坚持的故事。
来源/大皖新闻《男子获赔1300余万拆迁款后被开发商控告敲诈勒索获刑4年终审无罪获38万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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