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私自印制面额20元假币并进行销售案件进行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8月,被告人谢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购工具及原材料,在出租房内利用假币电子模板印制面额20元的假人民币,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相关制作假币的视频,招揽潜在客户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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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谢某还多次使用自己印制的假币购买东西。 今年4月15日,谢某落网,他藏在一处废弃民房附近的假币也被起获。经查,谢某非法印制的面额20元的假人民币共计1650张,总面额33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货币罪,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相应刑罚。(九派新闻)
编辑: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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